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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獨家》國家動員防疫新冠告終! 衛福部今廢止「防疫物資徵用」、「囤貨」規定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3年06月30日08:45 • 發布於 2023年06月30日08:45
衛福部今天公告廢止多項因應武漢肺炎有關的規定,包括防疫物資和生產設備徵用、調用,以及防疫器具、藥品、醫材囤積認定等法規。(資料照,記者魏瑾筠翻攝)
衛福部今天公告廢止多項因應武漢肺炎有關的規定,包括防疫物資和生產設備徵用、調用,以及防疫器具、藥品、醫材囤積認定等法規。(資料照,記者魏瑾筠翻攝)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衛福部今天公告廢止多項因應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有關的規定,包括防疫物資和生產設備徵用、調用,以及防疫器具、藥品、醫材囤積認定等法規,也象徵三年多來台灣動員國家和民間力量一起對抗新冠病毒的日子告終。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今天(30日)到期,條例當中有相關的兩項辦法也在今天被廢止,包括「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物資之生產設備與原物料徵用調用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和「防疫器具、設備、醫療器材或其它防疫物資公告」。

自2019年年底傳出新冠病毒開始在中國武漢傳播、2020年初疫情陸續在全世界爆發後,我國一開始為緊急生產全民所需的口罩、醫療防疫人員使用的防護衣等,都需要徵用生產機器和物資,「口罩國家隊」就是當時的產物。

另外,當時也有少部分不肖業者囤積防疫物資想高價販售,為此衛福部也訂定防止囤積的規定、防疫物資種類,從一開始的一般用口罩、外科手術口罩、N95口罩,逐步擴大到藥用酒精、藥品許可證乾洗手、額溫槍、醫材許可證防護衣、防護面罩,以及去年Omicron變異株疫情爆發後的家用抗原快篩試劑,若業者哄抬價格或無正當理由囤積而不應市銷售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疾病管制署署長莊人祥指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今天到期,連帶法規內的一些相關辦法也會跟著結束,不過這不是說國家不防疫了,而是本來就有的「傳染病防治法」就有一些相關規定,來對付其它傳染病。

莊人祥說,現在雖然新冠病毒仍在社區,但各項防疫物資都充足,加上條例到期,相關子辦法也會跟著退場,不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倍減除辦法」會稍晚幾天公告,「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因兩年內都有有效,暫未公告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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