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犯下絞殺母女的死刑犯黃麟凱(32歲)16日槍決,他被施打2劑麻醉後昏迷以一槍伏法。巴毛律師直言,死刑犯在槍決前打麻藥,並非是為了讓當事人舒服,而是為了執行死刑的人心理層面考量。據悉,1981年前,執行死刑,均事先不麻醉,結果有女死刑犯未被一槍斃命,當場披頭散髮、滾地哀嚎,鮮血染噴滿地,相當驚悚。
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在官網上曾刊登「靈異傳奇續三--刑場軼聞」,該文章作者慈賢居士講述死刑犯槍決時的各種景象。文章當中提到,1981年以前,執行死刑,均事先不麻醉,直接令死刑犯就地跪下,由法警近距離朝「死刑犯」背部心臟位置射擊。
之後人權高漲,行刑前在其手臂血管施打麻藥,等昏迷,再拖臥沙堆草席上,臉朝下、背朝上,由法醫在心臟位置畫一圓圈,法警再近距離、槍口離背約僅1米射擊。
文章提到,執行死刑前,未先麻醉,若槍決沒能直射心臟,而「一槍斃命」時,通常受刑者會滾地慘痛而嗚,其哀嚎叫聲,不絕於耳。「1972年9月13日清晨6時3分,中部某監獄刑場,執行一死刑犯許XX,該犯年齡42歲,時由法警長執行死刑,第一槍未射中心臟,許XX一邊滾地慘叫,一邊以雙腳雙手爬地拔草,由於彼受槍傷,一面往前跪爬,法警一邊往後追射,場面極為感傷。」
文中還提及,見過最心有餘悸的行刑過程。「1974年12月27日清晨5時40分,執行一位名叫李黃XX女死刑犯,時年45歲,殺人罪,台灣省雲林縣人。該犯從二審所死刑囚房被帶出舍房門時,雙腳突然柔軟無力,必須由兩位法警分別挾持腋下,踉蹌蹣跚,跌跌撞撞,她大聲疾呼,『冤枉啊!冤枉啊!我不想死!』」
「當拖行至刑場『臨時法庭』時,該女死刑犯尚喋喋不休,嚷嚷『要拜土地公…要小便…』,法警長趁她蹲跪拜天地時,把握機會,即刻由背後用槍,只見該女囚滾地哀叫,披頭散髮,一時鮮血染噴滿地,在警長連績補上2槍後,即不再哀叫。」
作者寫道該名女死球的死狀恐怖,長髮、鮮血、腳鍊以及蒼白臉孔,猶似構威一幅「人間地獄圖」。刑場天黑風高,寒氣凜例,遠處傳來狗叫聲,劃破寂靜,未久刑場邊側門打開,一輛葬儀社車進來,刑場又「曲終人散」。
留言 46
佩真
HOT
當他們對受害者殺害時,有給受害者心理準備或麻藥嗎?受害者是活生生的恐懼,睜大眼無助,被殺害。相對的,死刑犯也要帶著恐懼,面對槍殺,才公平
11小時前
建誠
HOT
當兇手殺人時,可否感受到死者痛苦?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10小時前
趙小佩😎
HOT
講成這樣也不能掩蓋他們曾經殺人的事實
8小時前
筱蔓
他們在殺人前,有事先給那些被虐殺的受害人上麻藥嗎?敢殺人還怕死?不應該一槍斃命,要先打四肢、再打腹部、再打心臟,每次間隔3分鐘,讓他們體驗被害人的恐懼跟痛苦
10小時前
Nikolas
直接打毒藥才是,既不噴血又環保,連子彈都省了
6小時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