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夫控妻偷吃「男閨密」求償遭駁 法官舉這齣韓劇說文解字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4年12月05日02:35 • 發布於 2024年12月05日02:01

蘇姓男子懷疑妻子與陳姓男子互動暖昧,雙方還以「閨密」相稱,提告連帶求償90萬元,台南地院法官認閨密指異性好朋友或像是韓劇「媽媽朋友的兒子」中徐潓淑與郭仕煥的關係,認他所主張事實多為其個人想像臆測,所提證據不足佐證其事實而駁回。

蘇主張,結婚後與妻子共同撫育2子女,家庭生活幸福美滿。未料,妻子與陳2021年間以男女朋友方式互動交往,彼此往來親密程度超過社會上通常互動分際,萌生離開家庭的想法,令他身心痛苦異常。

他指控,妻子與陳關係密切,包括在疫情期間聚餐、贈送甜點及合照,並在社群媒體上互動頻繁,妻子還偷買保險套跟情趣用品。他質疑,2人分別於前年間先後PO出兩人在日式料理餐廳的照片,陳於情人節前一天PO文,「慶幸前陣子跟幾位閨密聚餐吃了不錯的餐點…」,動機可議。

蘇妻否認與陳為男女朋友,指照片中點心非陳贈送;她為向對方請教開發票問題才共同用餐,稱對方為閨密是指女性好友,未逾越正常社交分際。

陳表示,兩人雖然認識,但只是普通朋友,從未以男女朋友方式互動交往。他未曾特地到女方臉書個人檔案查看個人資料,只是偶爾會在自己的動態牆上看到女方發文,直到收受本件民事起訴狀繕本,才知女方為有配偶之人。

法官認為,閨密是指閨中密友,通常是用來稱呼無戀愛關係的好朋友,就文義而言,被告2人應該只是好朋友而非男女朋友。例如:異性好朋友或像是韓劇「媽媽朋友的兒子」中徐潓淑與郭仕煥的關係。

至於陳於情人節前一天發布該貼文則可能與他當時所處情境有關,也有可能僅是因陳平常工作忙碌,恰於該日有空發文記錄而已,觀諸該貼文內容,尚難率認其動機可議。蘇指摘「陳稱妻子為閨密」顯屬不正常往來,應有誤會。

法官認為,蘇所主張事實多為其個人想像臆測,所提證據不足以佐證其主張事實為真,因而駁回。

即時新聞不漏接,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法官認為,閨密是指閨中密友,通常是用來稱呼無戀愛關係的好朋友,例如:異性好朋友或像是韓劇「媽媽朋友的兒子」中徐潓淑與郭仕煥的關係。圖/本報資料照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激戰同1名情婦!校長扳手狠K副校長 驚揭女老師升官全靠陪睡

太報
02

父母雙亡成孤兒!台中小六女童辦完喪事才哭:讓媽媽好好走

太報
03

軍人為救女友竟被騙400萬 北檢起訴黑幫剝皮團26人主嫌求刑8年半

太報
04

F-16戰機失事傳任務電腦故障 顧立雄回應了

NOWNEWS今日新聞
05

16縣市營養午餐免費 教團憂排擠教育預算淪地方首長福利競賽

上報
06

北車旁嚴重車禍!轎車衝撞畫面曝 女騎士慘摔「頭上腳下」

EBC 東森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