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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法務部擬限制人頭帳戶提供者 每日提領、轉帳各1萬元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23年11月06日00:13 • 發布於 2023年11月05日08:52

民視新聞/楊思敏、李奇 台北報導

根據警政署統計,去年(2022年)全台被詐騙金額高達69億元,為了防堵詐騙,立法院去年(2022年)5月,通過《洗錢防制法》修正部分條文,明定不可以把帳戶提供他人使用,要改善人頭帳戶氾濫問題。法務部日前也預告要修訂配套辦法,限制人頭帳戶提供者,每天提領與轉帳,上限各1萬元。

不管是網路交友、一頁式廣告或個資外洩被利用,詐騙案層出不窮。根據警政署統計,去年全台被騙金額,高達69.6億元,政府跨部會成立打詐國家隊。面對人頭帳戶氾濫問題,法務部日前預告「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第6項」草案,要修訂配套辦法,目前與金管會和數發部討論中。

打詐!法務部擬限制人頭帳戶提供者 每日提領、轉帳各一萬元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未來人頭帳戶者,開戶及使用帳戶的方式,以及每日提領轉帳均有受限,目前本草案已經完成預告程序,本部將待送行政院核定之後,與相關機關會銜發布。」

草案重點,必要時,警察機關可以把行為人資料,提供給金融機構,當他申請開新帳戶時,可以拒絕。除了繳水電瓦斯、稅款、罰金罰鍰之外,金融機構可限制每個帳戶的晶片金融卡,在ATM轉帳、提領,每天上限各新台幣1萬元,金融卡消費扣款也包含在內。另外,禁止使用網路銀行,或連結電子支付平台。臨櫃辦理時,銀行郵局也要加強身分確認,證明交易不是詐騙。

打詐!法務部擬限制人頭帳戶提供者 每日提領、轉帳各一萬元

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5.19):「決議洗錢防制法,增訂第15條之1,及第15條之2條文,並將第16條條文修正通過。」

今年五月,立法院三讀通過「洗錢防制法」修正部分條文,規定無正當理由,不得把帳戶和帳號,提供給他人使用,除了會被裁處告誡外,針對帳戶,一定期間內暫停或限制功能,甚至關閉,最重還可處3年有期徒刑。詐騙猖獗,政府如何與銀行郵局聯手阻擋詐騙,守護民眾財產,成為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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