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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比爾.蓋茲回顧早年成長歲月。所有超凡成就,都有開始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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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2月14日10:01 • 發布於 02月07日01:00 • Readmoo閱讀最前線
比爾.蓋茲回顧早年成長歲月。所有超凡成就,都有開始的路徑!

文/比爾.蓋茲,譯/吳凱琳

大約13歲時,我開始和一群男生出去玩,我們會定期在西雅圖附近的山區長途健行。我們因為參加美國童子軍而認識。我們和自己所屬的童軍小隊去健行與露營很多次,但後來我們幾個很快自成一個小隊,進行我們自己的探險活動,我們把那些活動都當作是遠征探險。我們想要比童子軍活動更自由、更冒險的體驗。

通常我們是五個人一起旅行,成員包括麥可(Mike)、洛基(Rocky)、萊利(Reilly)、丹尼(Danny)和我。麥可是老大,他比我們年長幾歲,戶外活動經驗也比我們豐富很多。接下來三年左右的時間,我們一起健行了數百公里。我們經常會連續走七天,或是更長的時間,只靠地形圖的引導,穿越原始森林與岩石海岸,試圖計算潮汐時間,迅速繞過岬角。學校放假時,我們會外出一週左右的時間,在各種天氣下健行與露營。在太平洋西北地區,這代表我們整整一週都必須忍受濕透、令人發癢的軍裝羊毛褲,腳趾頭都泡得發皺。我們的冒險不算是技術性登山,沒有繩索、吊帶或是陡峭的岩壁。就只有漫長而艱苦的步行。我們一群十多歲的孩子深入山區,距離救援地點有好幾小時的車程,而且那時候手機還沒有問世。但除此之外,我們的旅行並不危險。

我們遠離父母或任何成年人的控制,自己決定要去哪裡、吃什麼、什麼時候睡覺、自行判斷要冒什麼樣的風險。在學校,我們都不是受歡迎的孩子。我是團隊中最瘦小、通常也最怕冷的人,而且我總是覺得自己比其他成員弱。不過,我喜歡這種體力上的挑戰,也很愛獨立自主的感覺。健行在我們住的地區愈來愈受歡迎,但是很少有青少年會獨自在森林裡健行八天。

在1970年代,大家面對教養的態度普遍比現在更寬鬆一點。小孩多半擁有更多自由空間。我進入青少年期沒多久,我的父母就已經接受我與多數同齡的孩子不一樣,他們清楚認知到,我在探索世界時必須擁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這種理解得來不易,對我母親來說更是困難。但是父母給予我的空間對我未來人格的塑造,發揮了很關鍵的作用。

回想起來,我們所有人在那些旅程中尋找的,或許不僅僅是同伴之間的革命情感與某種成就感。那個年紀的孩子總是想測試自己的極限、探索不同的身分認同,有時也渴望體驗格局更寬廣、更超越小我的經歷。我開始明確感受到內心有一股憧憬,想找出自己的人生道路。我不知道自己未來會走向何方,但我知道必須是既有趣又有意義的事業。

那些年,我也花很多時間和另一群男孩玩在一起。肯特(Kent)、保羅(Paul)與瑞克(Ric)和我都在湖濱學校就讀,學校找到方法,讓學生可以透過電話線連上大型電腦。在當時,很少有青少年能夠透過任何形式使用電腦。我們四個人很快就愛上電腦,把所有空閒時間都用來寫愈來愈複雜的程式。

表面上,健行與寫程式是毫不相關的兩件事。但是兩種活動對我來說都是在冒險。我跟著兩群不同的朋友一起探索新世界,前往多數成年人無法抵達的地方。寫程式就像健行一樣很適合我,因為我可以自己定義成功的標準,而且寫程式沒有極限,不會受限於我能跑多快、球可以丟多遠。寫又長又複雜的程式需要的邏輯、專注力與毅力,對我來說都是很自然的事。和健行小隊不同的是,在寫程式的小團體,我是領導者。

腦海中的程式

1971年6月,我在湖濱學校快讀完高二時,麥可打電話告訴我新的探險之旅:去奧林匹克山區挑戰長達約80公里的健行。他選的目標叫「媒體探險路徑」(Press Expedition Trail),是以1890年由報社贊助的探險活動為名。他
指的是 團員都差點餓死、連衣服都爛掉的那次探險活動嗎?沒錯,但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他說。

我們總共花了六、七天的時間。第一天很輕鬆,晚上我們睡在被冰雪覆蓋的美麗草原上。接下來一、兩天,我們開始攀登低山脊,積雪愈來愈深。當我們抵達計畫過夜的地點時,庇護所已經完全被雪掩埋了。我暗自竊喜,心想我們一定會折返,回到剛才經過的另一個更適合過夜的庇護所。我們可以在那裡生火取暖,填飽肚子。

麥可說,我們來投票:折返或是繼續往終點前進。不論哪種選擇,都代表還要徒步走好幾小時。「丹,你認為呢?」麥可問道。丹尼是我們團體的非正式二把手,他的意見會影響最後的投票結果。

「我們已經快到了,或許我們應該繼續走,」丹尼說。大家舉手投票時,顯然我屬於少數的一方。我們繼續前進。走了幾分鐘後,我說:「丹尼,我對你很不滿耶。你原本可以阻止這一切的。」我是在跟他開玩笑,也不是在開玩笑。

我一直記得那天非常冷、我全身都很難受。我也還記得,接下來我做了什麼。我躲到自己的思緒中。

我的腦中開始浮現電腦程式。

大約在那個時候,有人借給湖濱學校一台迪吉多(Digital Equipment Corp)生產的PDP-8電腦。在那個年代,PDP-8或許是最接近十年後才會問世的個人電腦的產品,只不過它重達約36公斤,要價8,500美元。為了挑戰自己,我決定為這台電腦撰寫某個版本的BASIC程式語言。

出發健行前,我忙著寫程式,告訴電腦當某個人輸入類似3(2 + 5) x 8 − 3的方程式,或是設計一款需要複雜數學計算的遊戲時,應該遵循什麼順序執行任務。這在程式設計上稱為「公式求值器」(formula evaluator)。我邊走邊低頭看著眼前的地面,一直想著我的程式,不斷琢磨需要經過哪些步驟,才能執行這些操作。小是關鍵。當時電腦的儲存容量很小,所以程式必須非常精簡,盡可能使用最少的程式碼,以免占用太多儲存空間。接下來我開始在腦海中撰寫程式,並試著想像,電腦會如何執行我的指令。走路的節奏有助於我思考,就像我經常原地搖擺的習慣一樣。接下來一整天,我沉浸在自己腦中的程式設計難題。當我們下降到山谷底部時,積雪逐漸消融,眼前是一條地勢平緩的小徑,我們穿越古老的雲杉與冷杉森林,終於抵達河邊,我們紮營、吃我們帶的午餐肉,然後睡覺。

隔天一早,我們再度爬上低山脊,斜向吹來的狂風和雪雨拍打著我們的臉。我們經過的每一個庇護所都擠滿了等待風雪過去的健行者。我們只好繼續前進,原本已經感覺冗長的一天,現在更是看不到盡頭。我依舊默默地在腦中拆解程式碼。那天我們步行了約32公里,我幾乎沒有說話。後來我們終於找到有空位的庇護所可以讓我們停留。

就如那句名言:「我很想寫一封更簡短的信,但是我沒時間。」比起寫出冗長雜亂、長達好幾頁的程式碼,要在一頁空間寫完同樣的程式反而比較困難。鬆散的程式運作速度緩慢,而且會占用龐大的記憶空間。那次的健行,給了我時間寫出精簡的程式。在那漫長的一天,我又進一步簡化程式,就好比削木棍一樣,逐漸把頂端磨尖。我寫出的程式看起來既有效率,又簡單地令人滿意。那是我寫過最棒的程式。

最後一天,太陽終於露臉,我終於感受到每次健行結束之後的滿足感,所有的艱難都已經過去。我對於儲存在腦海中的程式,也覺得非常有成就感。三年半後,升上大二的我還不確定未來的人生道路。某一天,我在湖濱學校的好友保羅突然衝進我的宿舍房間,他告訴我,有一台劃時代的電腦上市了。我知道我們可以為這台電腦開發BASIC 程式,我們擁有領先優勢。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重新回想在低山脊健行、超級悲慘的那一天,從記憶中找回當時寫下的程式,將程式輸入電腦。這顆種子後來發展成全球規模最大的企業之一,並且開創出全新的產業。

※ 本文摘自《原始碼:成為比爾.蓋茲》,立即前往試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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