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身為幕僚認定京華城不適用都更 胡方瓊痛批「高官恣意、財團跋扈」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前台北市都委會技正胡方瓊昨(8)日出庭作證,屢稱「都委會程序合法,合不合理由委員會決定」,被懷疑要「翻供」。本報掌握,胡女先前接受調查時,向檢廉證稱,京華城不適用都市更新相關法令,應依土管條例申請容積獎勵,並無奈吐心聲,她身為都委會幕僚沒有權力舉手發言,僅能藉初研意見提醒委員;她也私下向友人抱怨,都發局在第一線沒擋,甩給都委會,痛批「高官恣意、財團跋扈、議員施壓」。
去年7月,胡方瓊證稱,京華城是她在都委會任職10多年以來,首例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創容獎項目的案件,因為是首例,就容獎的上限、項目與適法性並無明確規範,因此都委會幕僚當時有請都發局說明本案適法性,但都發局說的不明確,但她認為,京華城不具更新地區或更新單元身分,不符合都更要件,最終卻參照都更條例的規定申請容獎,「是不合理的」,應依土管條例既有容獎項目提出申請。
胡方瓊指出,都委會幕僚在歷次會議的初研意見均不認同京華城提的容獎項目,也曾請都發局說明,但都發局未做回應,僅轉述京華城的說明,由於此案為首例,都發局沒有提出相關參照的審議法規,都委會幕僚們在無法被說服的狀況下,也不宜直接講白是違法,由於審議權在都委手上,幕僚在審議時沒有權力舉手發言,只能透過初研意見提醒都委,京華城未依土管條例申請,反而自創容獎的理由及合理性,此部分須進行討論。
本報調查,胡方瓊當時和其他都委會幕僚劉秀玲等人,一同研擬京華城案的初研意見,雖未被都發局重視,但更讓他們震驚的是,京華城公司最終竟說服了都委取得容獎;後來京華城弊案爆發,胡也私下向同仁抱怨,幕僚們當時竭盡所能寫初研意見,拼命提醒委員,「結果最大主委(彭振聲)耍帥,完全沒把初研意見當回事」,幕僚們已經盡力,並痛批「高官恣意、財團跋扈、議員施壓」,公務員淪為箭靶。
留言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