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護理師替病患麻醉 整形名醫陳威宇涉業務致死
整型名醫陳威宇2019年替湯姓男子動隆鼻手術,涉嫌違反規定,逕自讓蕭姓護理師替湯男麻醉,使得湯男出現術後麻醉併發症惡性高熱,送醫不治。台北地檢署查出,蕭女已違反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未由專科醫師進行麻醉,今將她依違反醫師法起訴,陳男過失致死部分則另案偵辦。
死者湯男是在2019年2月底,前往陳男醫美診所諮詢後,決定以14萬元接受隆鼻手術。同年3月4日當天手術前,因需要替死者進行全身麻醉,陳、蕭二人明知麻醉過程中的氣管內管置入,具有相當程度的危險,屬核心醫療業務,應由醫師親自操作,但陳男仍交由蕭女對死者進行麻醉。
手術完成後,死者突然出現體內高燒,於是緊急送往台北馬偕醫院急救,但到院前便已無生命徵象。家屬更指控,陳男原本還表示手術順利,死者出現異狀送醫急救過程中,診所完全沒有通知家屬,直至當天16時30分才接獲診所來電告知死者出現「心律不整」送醫,事實上到院前心跳便已停止。
陳男到案後供稱,手術前已對死者進行健檢及評估,並告知麻醉風險,對方也沒有相關病史;蕭女則供稱自己僅負責麻醉,且有護理師證照。兩人堅稱只要由醫師囑咐指示,就可由護理師替病患進行麻醉。
經檢察官函詢三軍總醫院及相關麻醉醫師、護理師協會,均得到依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麻醉只能由專科醫師進行的答案,護理師只能在旁觀察病患生理監測,檢察官因此認定蕭女涉嫌違反醫師法,將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