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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父捲15億吸金案遭起訴 子出面澄清:金礦確實存在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1年11月19日18:57 • 發布於 2021年11月19日12:29

檢調偵辦亞洲礦業公司涉嫌吸金案,發現負責人錡永文在紐西蘭成立信託公司,打著年利率6%至8%的高額投資報酬,以發行投資印尼金礦的保本型金融商品,吸引民眾投資,短短6年時間疑似吸金超過15億台幣,被害人眾多不乏社會名流。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違反銀行法起訴錡等4名主謀,另有11名業務員分案偵辦中。日前錡永文兒子向《聯合報》駁斥吸金一說,指稱該企業已在印尼投入3600萬美元並在印尼合法取得金礦開採權,喊冤「亞洲礦業並不是空殼公司」。

檢調調查,錡永文2013年成立亞洲礦業公司,與張旭東設計保本型金融商品,對外稱投資印尼金礦可保本獲利;錡還在紐西蘭成立信託公司,稱保本型金融商品是由該信託公司發行,且商品已投保蘇黎世產險,有雙重保障藉,以此取信投資人。

錡永文的兒子低調接受訪問澄清,錡家確實在印尼擁有合法金礦,「投資吸金的部分因為本人未參與所以不是很了解,但我們家確實在印尼有金礦,並且有很多證據能夠證明,包含在2018年由國際級的礦業顧問公司DMT所進行的鑑價服務,淨現值為2.11億美元,礦儲量約46噸,所有金礦公司文件也都經由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核實認證」。

錡先生表示,父親是約10年前開始投資印尼的產業,原先欲投資煤礦,卻發現有金礦投資的機會,才會轉移投資標的。2019年由中國廣發證券輔導,將該金礦賣給大陸某國營金礦公司,未料卻因疫情,大陸方對外投資行為暫停,「該項目在後期資金非常拮据,疫情一、兩年都是靠家族在支撐項目支出,車子、房子能貸款的都貸了,至少投了700至800萬美金進去,只為了讓它延續到成功」。

錡先生對於家中投資金礦耗費不少心血,卻捲入吸金案感到十分無奈,他指出因他長年在國外讀書,6年前回台灣協助家族事業,對於檢調所稱,在紐西蘭成立信託公司一事,完全不了解,「就我所知,父親與張旭東先生是簡單的借貸關係,後期父親才知道有眾多投資人的存在。」

錡先生也表示,目前父親的案件就是交由司法審理,「我們所有的投資行為都是以正常的商業模式在運營,目前也都是以歸還投資款項為方向在進行,並無任何吸金捲款之意圖,若家父真的因遇人不淑而誤觸銀行法,他也會勇於承擔應該要負起的責任,因為我們一直以來都是經營實業的生意人,家父三十幾年來都有著良好的商譽。」只希望好不容易遇到疫情趨緩出現曙光的印尼金礦事業,不會因捲入吸金案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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錡先生秀出文書證明,說明家族確實在印尼擁有合法金礦。記者柯毓庭/攝影
錡先生秀出文書證明,說明家族確實在印尼擁有合法金礦。記者柯毓庭/攝影
錡先生接受本報採訪。記者柯毓庭/攝影
錡先生接受本報採訪。記者柯毓庭/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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