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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取得良民證卻被說有前科 行政院前顧問陳振坤告記者結果不起訴

太報

更新於 2023年12月15日06:29 • 發布於 2023年12月15日06:20 • 呂志明
前行政院顧問陳振坤,因為涉及im.B詐騙案,被警方移送北檢偵辦。資料照。侯柏青攝
前行政院顧問陳振坤,因為涉及im.B詐騙案,被警方移送北檢偵辦。資料照。侯柏青攝

行政院前顧問陳振坤因為涉及im.B違法吸金詐騙案,遭警方移送法辦,當時媒體報導他有竊盜及侵占等前科紀錄,陳振坤認為他明明沒有任何犯罪紀錄卻被報導有前科,因此對中時及ETtoday 2家媒體的3名記者提起加重誹謗罪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告訴人與媒體對於「前科」一詞的認知不同,記者對於可受公評之事發表意見及質疑並不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

今年4月間,當im.B弊案即將爆發前,主嫌曾耀鋒得知5月3日有立委要召開記者會揭露im.B違法吸金詐騙時,開始移轉名下不動產,其中他將珍藏的好酒,藏放在好友行政院前政務顧問陳振坤提供的2處地點,另外也將透過陳振坤低價賣掉房子,因此被檢警拘提到案,檢察官諭知交保候傳。

當時中時及ETtoday在報導陳振坤涉案時,提到檢警調查他有竊盜、侵占等前科,但陳振坤認為他沒有被法院判決有罪確定的案件,所以沒有科紀錄,他還向警察局聲請「在臺灣地區查無犯罪紀錄」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但沒想到媒體卻報導他有前科紀錄,因此對寫他有前科的2家媒體3名記者,提起《刑法》加重誹謗罪告訴。

3名記者到案都否認有妨害名譽的犯意,辯稱他們都有查證陳振坤有涉及竊盜、侵占案件被移送過,他們所指的前科是指涉及刑案而遭到移送。檢察官為了釐清事實,調閱相關資後發現,陳振坤確實曾經遭人提告竊盜及侵占等案,最後因為證據不足或查無具體事證獲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告訴人前為行政院的政務顧問,其涉及刑事案件冖情,是與公眾利益有密切關係的公共事務,應為可受公評之事,3名記者因為針對告訴人所涉及im.B詐欺案,得知告訴人曾涉有竊盜、侵占的刑事紀錄,因此撰文報導,其目的是為了喚起一般民眾注意,以增加民眾對於公共事務的瞭解、關切,或許「前科」一詞不夠精確,但難認為3人主觀上有貶損告訴人的名譽,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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