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政府禁軍公教持領中國大陸居住證 行政院通函各機關地方政府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更新於 2025年05月30日13:50 • 發布於 2025年05月30日13:50 • Yahoo奇摩新聞

政府自2月起專案清查軍公教人員有無持領中國大陸證件情況,近期將針對「公職與公立學校教師」進行第二波清查。行政院日前通函各機關及地方政府,為積極防杜中國大陸對台統戰作為,現職軍公教人員應遵守國家政策及法令,不得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若違反規定申領持用居住證,且未在清查時據實以告,經發現後應由各用人機關(構)學校本於權責處置。

政府專案清查軍公教人員有無持領中國大陸證件情況,首波針對核心的軍公教人員,第二波將針對「公職與公立學校教師」展開清查。

行政院日前通函各機關指出,按照陸方規定,申領持有中國大陸居住證須於中國大陸求學、工作或居住一定期間,因此申領持用該證與台灣現行法令,要求軍公教人員對國家忠誠義務,顯然相悖。

政院表示,軍公教人員依法負有效忠國家義務,並應遵守國家政策及法令,按國防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及其他各有關法令,均規定軍公教人員應效忠國家或負有忠誠義務,這也是台灣民主自由憲政運作的基石。

政院說,軍公教人員自應遵守國家法令、依循政府政策,更應積極考量國家整體利益,採取一切有利國家的行為與政策。

政院強調,為積極防杜中國大陸推動兩岸人民身分認定的「灰色作戰」、破壞「兩岸單一戶籍制」及摧毀兩岸人員往來交流的秩序,政府無法容任中國大陸以濫發居住證方式,誘使台灣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從而混淆台灣軍公教人員的國家認同,更不允許現職軍公教人員配合中國大陸對台統戰作為,對台灣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產生威脅,因此通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所發居住證。

政院指出,若現職軍公教人員違反規定申領持用居住證,也未在服務機關(構)學校清查時據實以告,經發現後應由各用人機關(構)學校,本於權責予以適當處置。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台積電董座魏哲家「愛店曝光」!12年常客身分被認出 員工全變股東

TVBS
02

高雄飛胡志明班機延誤最後不飛!乘客等整天才說險暴動

TVBS
03

不顧家有兒「新北淫男硬上大10歲堂嬸」 噴臉凌辱成證據!無罪更二審逆轉了

鏡週刊
04

洪災撤離不力涉犯過失致死 花蓮地院4大理由准押光復鄉長林清水

聯合新聞網
05

11歲女童買包子後「大叫一聲」離世!心碎父悲痛現身…解剖死因出爐

三立新聞網
06

18歲女遭撞亡 肇事司機病逝 母:沒一句道歉

TVBS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