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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清冠一號、快篩製造廠商 可鬆綁加班及休假規定

澎湖時報

更新於 2022年05月13日12:30 • 發布於 2022年05月13日22:00
清冠一號、快篩製造廠商 可鬆綁加班及休假規定
清冠一號、快篩製造廠商 可鬆綁加班及休假規定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報導)COVID-19本土案例持續飆升,清冠一號、快篩試劑需求隨之提高。勞動部13日說,配合防疫,藥物及快篩製造廠商可適用勞基法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規定,放寬加班工時、一例一休。

國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嚴峻,13日新增6萬4972例本土病例,隨確診者及需要居家隔離、照護等對象增加,國內對快篩試劑、清冠一號的需求也日漸升高,讓廠商不得不加班生產,彌足大眾需求。

國內勞動法規針對勞工加班時數、休假等有限制規定,包含每月加班工時上限不得超過46小時、勞工每7天必須有2天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假日等。

但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告訴中央社記者,疫情屬於事變,民眾對藥、快篩的需求確實提高,配合政府防疫,生產藥物及快篩等事業單位,像是製造清冠一號的中藥廠等,都可適用勞基法中的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的特殊加班規定,放寬加班工時上限、一例一休限制。

不過,黃維琛提醒,事業單位適用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條款後,必須完成法定程序,如果是要放寬加班工時上限,事業單位有工會必須通知工會,否則必須向地方政府備查;如果是要鬆綁一例一休規定,則必須在事後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另外,黃維琛說,如果是放寬加班工時,勞工這次加班結束後下次出勤必須間隔12小時,如果是要鬆綁休假規定,工資則必須加倍發給勞工,原本暫停的休假也必須在事後7天內補假給勞工。

黃維琛指出,過去口罩、防疫物資廠商符合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規定條件都可適用,但廠商仍須注意相關適用程序,避免勞工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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