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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台大碩博 繳論文原創聲明 才可領學位證書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12月09日21:29 • 發布於 2022年12月09日21:30
防範學倫事件,台灣大學近期修正碩博士考試相關規則。(資料照)
防範學倫事件,台灣大學近期修正碩博士考試相關規則。(資料照)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政治人物論文抄襲事件連環爆,外界關注學校在把關上是否要再加強,國立台灣大學近期公開的一一一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紀錄中,已正式修正碩博士考試相關規則,除規定考試委員至少一位須為所外委員,也增列必須繳交學倫原創聲明書才可取得學位證書等規定。

修新規則 試委至少一位是所外委員

原台大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相關規則,考試委員人數規定,碩士學位考試委員為三至五人,博士學位考試委員為五至九人,由校長遴聘,並由系所主管指定一人為召集人,指導教授不得擔任召集人。

台大在此次教務會議中,修正了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修正第五條,除上述內容,新增指導教授及共同指導教授以外的學位考試委員,碩士學位考試至少二人,博士學位考試至少四人,其中所外委員至少要有一人等。

規定也新增通過學位考試之研究生,除應繳交學位論文紙本、全文電子檔、學位考試成績外,也必須提供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聲明書,才能取得學位證書。

此外,明訂學位論文以公開為原則,但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並經指導教授與系所主管認定者,學位論文可以延後公開,不過延後公開的期限最長為五年。

實踐大學前校長、靜宜大學監察人陳振貴認為,台大近期幾件學倫事件,確實必須嚴肅面對,尤其是碩士在職專班部分,將三項規定都以具體文字明訂,本身就是一種嚴格把關的態度展現,從內容來看新增規範都屬合理,對於論文撰寫人會形成某種約束,也會給其他學校帶來示範作用。

元培科大前校長林志城認為,規定所外委員比例在檢視論文時可以帶入第三方客觀意見,必須繳交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聲明書,則有助日後釐清責任,至於論文除非涉及機密相關,否則皆應公開才有知識流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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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施文
    最高學府台大辦綠不辦藍,可恥!可見一斑全台灣大學學位生殺大權被偏藍人士撐控,就算民進黨執政也没用,實在太可怕了! 張善政?許淑華?林杏兒?陳偉杰?何勝豐?證據確鑿!怎抄襲得理所當然,根本國民黨本質霸道獨裁。 教育界及司法界流著藍色血液,行政不公意識偏頗常久任生殺大權職位,是國民黨對付異己的兩大利器。同樣是抄襲下場大不同,有人高票當選,有人還沒選就被臭駡棄選,國民黨,民進黨兩樣情。再不改革台灣政壇永無寧日,人民意識理解薄弱,最後將是藍色恐怖主義來臨了!
    2022年12月10日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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