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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和前南市議長郭信良同案被羈押 里長高進見抗告法院駁回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3年07月18日11:39 • 發布於 2023年07月18日11:38
台南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涉向土地重劃工程顧問公司索賄一千餘萬元,被收押禁見,高提抗告,台南高分院駁回。(資料照)
台南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涉向土地重劃工程顧問公司索賄一千餘萬元,被收押禁見,高提抗告,台南高分院駁回。(資料照)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議會無黨籍前議長郭信良被控與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在安南區佃西段自辦市地重劃案,藉勢藉端向工程顧問公司索賄1千餘萬元,7日晚間郭信良、高進見被台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同案被告郭信良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於14日裁定駁回,郭繼續收押、不得再抗告。高進見也提出抗告,18日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駁回,仍需收押禁見,且不得再抗告。

台南地檢署偵辦郭信良與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涉嫌向工程顧問公司索賄案,7月6日經漏夜偵訊後,郭、高2人否認犯行,檢方訊後仍認定2人涉嫌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南地院法官開聲押庭後認為郭、高2人所辯與卷內證物不相符,也未提出合理解釋,有檢方聲請書所載事實,及被告、共犯部分供述、證人證述與監聽譯文等證物佐證,足認2人涉藉勢藉端收賄犯嫌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於7日晚間10點多裁定郭、高兩人收押禁見。

高進見抗告仍否認上述犯行、辯稱是先前預購抵費地協議和解金,原裁定羈押認定事實有誤,不應收押。但高分院法官18日審酌卷內全部證據,認為高確涉有檢察官所指上述罪嫌、犯嫌重大,又是重罪,並有串、滅證之虞,一審裁定高收押禁見並無不當或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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