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鄰居攻擊頭鈍傷 不滿警未辦「殺人未遂」
基隆有住戶投訴,從兩個月前開始,一名男鄰居常常在三更半夜不斷敲打他們住家大門,甚至大吼大叫。日前住戶還指控,鄰居動手推人,甚至還攻擊頭部,造成住戶送醫,氣得依殺人未遂報案,但卻不滿警方拒絕,只願意以傷害和毀損罪移送。對此,警方回應都是依規定偵辦,否認吃案。
巷弄內兩名男子動手拉扯,藍色上衣的住戶甚至被甩到地上,起身後又被用力推向牆壁。
員警vs.藍衣男住戶:「小心喔,你等一下驗完之後,你就跟你老婆來我們派出所。」
事發就在22日晚間十點多,基隆一名莊先生投訴搬到新西街附近一年多,但從兩個月前開始,卻有一名30多歲的王姓鄰居,經常在凌晨敲打他們住家大門,還會大吼大叫,甚至動手推人。
投訴人莊先生:「他就開始推、用力的開始扭,然後把我跌倒之後,我就是直接把他類似有點抱住,然後把他按在牆上,就是不希望他離開現場,我也不敢打他,他就開始把我東甩西甩,我頭好像有點撞到地上,不確定撞到地上還是摩托車,印象中有看到他已經出腳,要來踹我了,然後那時候剛好另外一個鄰居下來,就直接吼他,所以他才沒有那個動作。」
莊先生頭部鈍傷,手腳多處擦挫傷,送醫治療後前往派出所報案。
投訴人莊先生:「我們那時候有跟員警強調說,我們希望他有用殺人未遂的罪名去送,筆錄上要殺人未遂.傷害跟毀損,當天的一個(派出所)主管出來,跟我們講說,我們依傷害跟毀損去移送喔,他說驗傷單說上面只有寫頭部挫傷,他覺得沒有殺人未遂這個問題,他就堅持不願意提移送。」
莊先生不滿派出所拒絕以殺人未遂移送,對此警方這樣回應。
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副分局長廖尉賓:「經過現場的採證,還有現場也沒有其他的工具或武器,所以我們依規定來受理報案。」
警方否認有吃案,強調都是依法辦理,依照傷害罪和毀損罪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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