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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公然開槍至少關7年 警政署長黃明昭:嚇阻黑幫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3年12月18日15:07 • 發布於 2023年12月18日14:08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警政署長黃明昭強調,可溯源阻斷非法改造槍枝,也遏止黑幫公然開槍。(記者姚岳宏攝、資料照;本報合成)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警政署長黃明昭強調,可溯源阻斷非法改造槍枝,也遏止黑幫公然開槍。(記者姚岳宏攝、資料照;本報合成)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警政署推動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非法持有模擬槍加重為刑責,並嚴懲在公共場所開槍者可判刑7年以上等,警政署長黃明昭強調,此次修法配合實務現況及科技發展,可溯源阻斷非法改造槍枝,也遏止黑幫公然開槍。

黃明昭表示,經統計分析,今年1至11月查獲非法槍彈情形,非制式槍枝比例達93.65%,其中槍擊案件中,持非制式槍枝犯案比例更高達98.57%,且陸續查獲新型態改造槍砲,造成多起社會矚目的傷亡案件,這次修法配合實務現況及科技發展,以從根本管制改造槍枝。

警政署本次修法涉及新增處罰規定,邀集各相關機關、專家學者及業者代表多次進行研議,參採各方實務及學者意見,研提槍砲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非法持模擬槍罪加重為刑責,並嚴懲公然開槍者,可判刑7年以上;另為防有人故意開槍再攜械自首,尋求刑責減免,修法將減刑修正為「得」減刑,由法官審酌減刑或不減刑。

為加強規範模擬槍,此次修法將模擬槍提升至刑法規範,子彈零件列行政罰;明定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查禁的模擬槍,可判刑1年以上、7年以下,併科7百萬元以下罰金;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相關零組件,處1百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罰鍰。

修正案並規定,持衝鋒槍、步槍、手槍等在公共場所或朝公共場所射擊,處7年以上徒刑、併科新台幣1千5百萬元以下罰金;持瓦斯槍、麻醉槍、空氣槍等公然射擊,處5年以上、12年以下徒刑,併科1千萬元以下罰金;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自用獵捕野生動物者,不在此限。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警政署長黃明昭強調,可溯源阻斷非法改造槍枝,也遏止黑幫公然開槍。(記者姚岳宏攝)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警政署長黃明昭強調,可溯源阻斷非法改造槍枝,也遏止黑幫公然開槍。(記者姚岳宏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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