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品牌關鍵字廣告總是惹爭議?8大招教你如何防範

行銷人

發布於 2021年01月19日05:57 • 行銷人

|文/Gremlin Works-Akria Lo|原文/如何阻止競爭對手從您的品牌關鍵字獲利?|首圖/photo by Pixabay from Pexels

你曾經花錢買google ads廣告投放?透過google ads ,使用者在不同網頁上及搜尋引擎找到你,然而你可能在某個時間點發現搜尋排名下滑了。這涵蓋很多因素,其中一個就是他人利用你的品牌關鍵字獲利。

說違法,但不盡然!因為GOOGLE廣告政策中的商標中表示:『我們不會調查或限制使用商標做為關鍵字廣告的行為。』

這意味著,你不能將關鍵字作為自己的,因為競爭者可以出更高價買你流量高的關鍵字作他的廣告,Google當然會欣然接受。

在網路世界中,關鍵字廣告的投放成為競品間的操作標的。/ 圖:Freepik

以下分享8點教你如何防犯關鍵字廣告成為競品爭議:

第一招、確認他人對你的惡意攻擊有多少?

他人可以惡意點擊您的關鍵字廣告,不僅只透過Google搜尋,更可以利用Google搜尋的合作夥伴們,例如AOL、Dogpile和Amazon,因此建議你可以上這幾個頁面做確認。若你在yahoo或bing下廣告,也別忘了上去確認呢!當然,在懷疑是不是被人惡意攻擊前,請先確認你的產業的平均點擊率 (click-through rate)。

第二招、提報給Google,請他們處理

前面有提到Google不受理商標作為關鍵字廣告的行為,因此若對方只是對您的品牌關鍵字出價而沒有任何商標侵權,您則無法舉報。然而,若他們在廣告中,直接使用你的品牌名稱或口號,那這就有機會將他們下架,但前提是你的品牌已經正式註冊了。

第三招、寫一封不失禮的信,請求競爭對方停止損害你的點擊率

若對方沒有違反Google商標條款,你可以親自寫信請求對方停止動作,以和為貴為上策,通常對方就會就此罷手。

第四招、增加你的關鍵字廣告開銷

最快戰勝對手的方式就是增加品牌關鍵字的廣告支出,因為您增加的金額量將直接反映在你所競爭的關鍵字排名上。

增加品牌關鍵字的廣告支出為成本相對高但最為快速的辦法。/ 圖:Pexels

第五招、提高品質分數

Google會以1到10等級來衡量您的質量得分,得分越高,越有機會以較低的價格獲得更高廣告排名。預期點閱率、廣告關聯性和到達網頁體驗也是品質分數的重要關鍵。

第六招、優化你的品牌關鍵字

當競爭對手想要攻擊你的品牌,你要懂的反擊,良性競爭也是有益的,同時要小心對手有意混淆你的客群,因此要培養你的客群對你有認同感,並即時更新客人需求、公司行銷手法跟品牌形象。如果他牌再抄襲,你也不用太擔心!

第七招、優化你的到達頁面

到達頁面主要目的是行動呼籲,讓用戶能直接採取動作。假若用戶直接離開,那麼就會影響前面所提的品質分數成績。所以,請花先時間優化它,做出簡潔設計、標示明顯目的及關鍵字,讓用戶馬上被頁面吸引而停留。

第八招、自然搜尋影響力高

只要持續優化網頁,自然排序的排名穩定且持久,因此這比關鍵字廣告更佔有優勢。當然剛開始透過關鍵字廣告,讓大家很快速地看到你,這是有幫助的,但長久來看,還是SEO運用帶來的自然搜尋更有潛力。

更多行銷人報導
品牌如何維持長期聲量 ?從這3個口碑分析要點下手
【網站經營攻略】流量查詢、分析到成長秘訣,4 大熱門網站分析工具介紹

|本文由Akria Lo授權提供,僅反映專家作者意見,未經原作者授權請勿轉載。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科技相關文章

01

微軟遊戲部門人事變動:Phil Spencer 宣布退休,Asha Sharma 接執行長

科技新報
02

CNBC:OpenAI目標2030年運算支出達6000億美元

路透社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