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臨時違規停黃紅線未列其中 立法院三讀通過道交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

小七車觀點

更新於 2021年12月13日03:06 • 發布於 2021年12月07日09:00

據臺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統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近年來越來越多,舉發成功案每年可增加逾 10 萬件,可以見得國內消費者用車的觀念與習慣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其中檢舉件數最 5 大違規項目,分別是違規停車、轉彎及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闖紅燈、跨越雙白線行駛以及紅燈時占用機車停等區。

然而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數不斷的增加,使得民怨爆發也讓警力不堪負荷,稍早之前便有民眾在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現行「道交處罰條例」第 7 之 1 條民眾舉發法源,然而去年底經政委唐鳳召集協作會議討論後,決議保留條文,不過民眾檢舉項目應該要做原則性規範。為此,交通部、內政部與各縣市政府討論後,今日 12/7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議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正面表列兩大類、可檢舉項目。

這 46 項開放民眾檢舉項目當中,在動態違規部分,包含機車駕駛人未戴安全帽、點燃香菸駕駛、手持行動電話電腦通話、在高速公路不當行駛及裝載、駕駛人有蛇行等危險駕駛行為、違規超車迴車、闖紅燈及闖平交道等行為。同時為避免檢舉氾濫,三讀通過條文明定,民眾連續檢舉同輛汽車違反同一規定行為,若汽車違規時間相隔未逾 6 分鐘及行駛未經 1 個路口以上,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以舉發 1 次為限。

靜態違規部分則有 5 項,包含併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 10 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 5 公尺內等特定地點的違規停車。至於常見的一般紅黃線違停,在未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秩序情況下,在此次修正案當中未列其中。

此外,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 條之 2 明定,汽車駕駛人有經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違規等情形,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科學儀器應採固定式,並定期於網站公布設置地點。但在這次三讀通過條文新增,科學儀器應經定期檢定合格的法定度量衡器,其取得的違規證據資料地點或路段,應定期公布於網站。三讀通過條文也新增,載重貨車行駛於設有地磅站的道路,不依規定過磅或裝載貨物超過核定總重量、總聯結車重量,得採用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逕行舉發。

國內違規檢舉項目多,可以觀察出普遍國內駕駛人大多以自私、僥倖的心態來開車,不顧其他駕駛人使用道路的權益。至於如何降低民眾檢舉的案件,其實只要遵守交通規則,降低妨礙交通的機率即可。

更多汽車相關文章

01

特斯拉 Grok 語音助理登台:Hey Grok 可喚醒,Intel MCU 車款無緣

electrify.tw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27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