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在2021年涉及醫療糾紛,被控醫療疏失,並被提告民事求償130萬元,一審時她委任陳水扁訴訟打贏官司,獲判免賠,引發議論。原告不服提出上訴,昨天(19日)台南高分院首度開庭,但被發現她改委任律師蔡淑文辯護,並已悄悄解除陳水扁擔任訴訟代理人。
據了解,此件醫療糾紛起因為,周姓女子在2020年8月至2021年5月間,陳幸妤進行植牙及假牙療程,但周女指控陳有醫療疏失,害她身體、健康及精神受損害,雙方多次協商無共識,周女因此提告她過失傷害與民事求償130萬元。
陳幸妤在被告後委任父親陳水扁擔任訴訟代理人,雖然陳水扁的律師證照被法務部廢止,但一審法官認為,陳水扁確實曾經是經驗豐富的執業律師,具備相關能力,且他也未被宣告禁治產或輔助宣告,在考慮後,同意他擔任女兒陳幸妤訴訟代理人。
掳了解,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只要經審判長許可,可委任具有法律背景,或當事人配偶、三親等內血親與二親等內姻親的「非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
此案經台南地院2023年10月一審,判決陳幸妤免賠周女130萬元,陳水扁為陳幸妤打贏官司。但陳水扁因涉貪案保外就醫至今,卻擔任陳幸妤的訴訟代理人,還打贏官司,也引發議論。
周女不服判決結果上訴二審,昨天下午台南高分院開庭,由陳幸妤另行委任的律師蔡淑文出庭,蔡淑文表示,陳幸妤已經口頭解除由陳水扁擔任訴訟代理人,改由她幫陳幸妤辯護,陳水扁後續也會向高分院遞狀解除委任。周女出庭時要求勘驗她提供的錄音光碟內容,但被蔡淑文質疑錄音真實性,全案將擇期再開。
另外,周女控告陳幸妤刑事業務過失傷害罪,但台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陳幸妤並無疏失,處分不起訴,周女再議也被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