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醫界團體聯合聲明憂倒閉潮 10原因反對醫事人員薪資保障與公開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健保署研擬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將要求醫事機構保障專職醫事人員薪資並公開最低薪資,否則將不予特約,基層人員多支持,但醫療院所憂心恐造成倒閉潮,33個醫界團體也聯合發表聲明,指出10大反對原因,呼籲不宜修改原本的條文。
醫界10大反對原因簡化如下:
1.違反法律保留與授權明確性原則:全民健康保險法母法授權主管機關訂定「不予特約」的條件,遭擴張解釋至包含醫療機構內部薪資水準與薪資揭露,不符大法官在多號釋字的授權明確性原則。
2.違反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修正案對醫療機構營運自主、契約自由、醫事人員工作權及病患就醫選擇權皆有重大侵害,涉及憲法保障的工作自由、營業自由與財產權。
3.違反比例原則:修正案目的只為保障非醫師的醫事人員勞動條件,存在目的是否正當,以及是否為達成提升醫療品質與勞動條件等立法目標最小侵害手段的疑問。
4.限制契約自由與經濟活動自由:修正案強制採納特定薪資結構與支出,恐影響財務可行性與營運決策,理應基於明確立法授權而非行政命令。
5.侵犯隱私權與營業秘密:修正案強制公開薪資侵犯個別醫事人員的隱私權、醫事機構的營業秘密或商業機密。
6.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修正案強制規定醫事機構最低薪資標準與薪資揭露,並將提升醫事人員薪資與促進全體國民健康進行不當聯結,目的與手段間缺乏合理關聯性。
7.對公共利益與基本權利之不當影響:修正案恐使無法負擔調薪的中小型、偏鄉醫療機構遭取消特約資格,或是停止營運、減聘人員,非民眾之福。
8.現行健保體制下,不宜以行政手段處理勞動政策問題:提升醫事人員待遇固然重要,但薪資保障屬勞動政策範疇,應由勞動法令、勞資協商或政府直接補助機制處理。
9.推動重大政策應以保障全體各界之權益為優先考量:健保署體諒醫事人員薪資偏低,盼能優先比照護理人員採政府公務預算補助,且非限於特定人員、特定情況的機構或業務。
10.強力呼籲政府應以更大格局檢視健保資源,並投注足夠資源下來改變健保困境:合理解決方式應該採用系統性思考,不宜追求片面方式,以免疏漏或資源錯置。
連署的全國性團體包含醫師公會全聯會、台灣醫院協會、台灣醫學中心協會、區域醫院協會、台灣社區醫院協會、牙醫師公會全聯會、中醫師公會全聯會、診所協會全聯會、基層醫療協會、基層醫師協會。
地方團體則有台北市醫師公會、新北市醫師公會、基隆市醫師公會、宜蘭縣醫師公會、桃園市醫師公會、新竹市醫師公會、新竹縣醫師公會、苗栗縣醫師公會、台中市醫師公會、台中市大台中醫師公會、彰化縣醫師公會、南投縣醫師公會、雲林縣醫師公會、嘉義市醫師公會、嘉義縣醫師公會、台南市醫師公會、高雄市醫師公會、高雄縣醫師公會、屏東縣醫師公會、澎湖縣醫師公會、花蓮縣醫師公會、台東縣醫師公會理事長、金門縣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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