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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黃子佼持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 婦援會籲重罰「禁從事兒少工作」

鏡新聞

更新於 03月27日11:29 • 發布於 03月27日11:27 • 鏡新聞
黃子佼昨出庭後,特地對著媒體鏡頭鞠躬。(資料照)
黃子佼昨出庭後,特地對著媒體鏡頭鞠躬。(資料照)

黃子佼加入偷拍論壇「創意私房」10年,被查出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判刑8月,昨(26日)二審開庭,黃僅針對購買影像部分認罪,盼爭取輕判、緩刑等,但拒絕被害者律師提議出資2,000萬成立基金會、協助性影片下架。今(27日)婦女救援基金會(下簡稱婦援會)發聲強烈譴責,並提6點訴求,其中包含加重刑罰、及禁止從事兒少相關工作,響應黃退出演藝圈的外界期盼。

婦援會今(27日)指出,強烈譴責黃子佼涉購買兒少性暴力影像,作為公眾人物,應負有更高的責任和道德標準,但從購買兒少性暴力影像的事件,「從他的行為過程中可以看出,從一開始的否認到後來疑似為了減刑而認罪,這一轉變揭示了他並未真正理解自己行為的嚴重性,也未展現出應有的悔過態度」。

婦援會表示,黃子佼應深知一言一行對社會的影響,尤其對年輕人和兒少群體的示範作用,卻公然踐踏道德與倫理。婦援會坦言,更令人擔憂的是,事件被揭露,還是因黃被控涉及性侵害與性猥褻才被查出。婦援會認為,黃子佼作為資深藝人,「應當依據法律和社會責任,要對其進行更高標準的處罰」,才能達到震懾作用。

為此,婦援會也提出6點訴求,包含針對加害人的刑罰應加重、提供被害人賠償與心理輔導、加害人應禁止從事兒少相關工作,婦援會更表示,尤其是像黃姓資深藝人這樣的藝人,應防止其利用自身的名氣與影響力再次危害兒少、推動網路犯罪安全法、呼籲民眾發揮「友善路人甲」精神積極檢舉、對於性暴力與性剝削案件應修法以簡要方式在相關司法文書上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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