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新制8/13上路! 違規情節嚴重恐廢照
計程車車行向駕駛收取高額掛牌費的問題屢遭反映,甚至傳出單張牌照收費高達35萬元。交通部今(11)日公告修正相關規定,明確規範車行不得收取未經核准,或未載明於契約中的費用。若經主管機關認定有不當收費情形,除須停止收費並退還超收款項。新制將於8月13日起正式上路,違規業者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甚至可能面臨部分營業停業或廢止營業執照。
交通部盼透過強化牌照及收費管理,遏止車行向駕駛收取不合理費用的情況,進一步保障計程車駕駛權益。
目前全台計程車牌照約10萬張,其中約9.3萬張已完成掛牌,車行則掌握近6000張空車牌。現行制度下,六都計程車由各地方政府負責管理,其餘地區則由交通部公路局主管;其中六都計程車數量約占全台9成,顯示都會區是計程車主要營運市場。
為改善牌照長期閒置問題,交通部同步修正「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第6條,將計程車汰舊換新後,牌照繳銷的替補期限由原則3年縮短至1年,並可申請展期1次、最長1年。交通部表示,希望透過縮短替補期限,提高牌照使用效率,避免牌照長期閒置,也降低空車牌長期集中在車行手中的情況。
此次修法也建立行政管理費收費基準的審核及公開機制,並要求車行保存相關契約與收費憑證,以供主管機關查核。未來若發現車行有不當收費,主管機關可要求業者停止收費並退還超收款項;若業者違規且未依規定退還,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更可能遭停止部分營業,甚至廢止營業執照。
交通部表示,透過此次修法,除了加強計程車牌照管理,也希望讓收費標準更加透明,減少駕駛與車行之間的爭議,建立更公平、合理的營運環境。
圖/ 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