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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高雄賓士女駕駛未依號誌違規左轉 輕軌急煞仍撞上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02月20日09:22 • 簡銘柱

高雄市鼓山區昨(19)日晚間發生一起輕軌與自小客車碰撞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據警方調查,事故發生於22時許,44歲呂姓女子駕駛白色賓士車沿馬卡道路行駛,行經華安街口時,未依號誌指示左轉,結果與南往北行駛的輕軌列車發生碰撞。警方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處理,所幸車內乘客及輕軌人員均安,輕軌列車在20分鐘內恢復通行。

警方指出,經現場檢測,駕駛雙方均無酒駕情事。然而,呂女違規左轉,已涉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不依號誌指示轉彎」,可處最高新臺幣1800元罰鍰。此外,輕軌屬於大眾捷運系統,行駛安全至關重要,警方認定呂女的行為已構成《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將她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最重恐面臨2年有期徒刑或20萬元罰金。至於事故的詳細肇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警方提醒,輕軌路段標誌、號誌明確,駕駛人應確實遵守,避免違規轉向釀成事故。交通法規不僅關乎自身安全,也影響其他用路人的行車權益。若遇交通事故,請立即撥打110報案,警方將迅速到場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