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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預算遭大幅刪減 監察院今遞狀聲請釋憲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03月24日23:50 • 發布於 03月24日07:47 • 歐陽夢萍採訪

監察院今天(24日)表示,監察院今年歲出預算編列之業務費遭立法院大幅刪減96%,已明顯逾越合理範圍,迫使監察院無法依據憲法及法定職權正常運作,嚴重危害監察院實質存續,有違權力分立原則與憲法機關忠誠義務,為忠誠履行憲法及相關法律所賦予之權責,並確保監察院的實質存續與正常運行,監察院今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

監察院表示,依司法院釋字第499號、第632號及第793號等解釋意旨,憲法機關基於權力分立原則及憲法忠誠義務,負有與其他憲法機關相互合作並尊重彼此權力之憲法義務。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更明確指出,立法院雖為國家最高民意機關,亦無當然凌駕其他憲法機關而行使其職權之地位,則立法院若以任何方式貶損、妨礙、侵奪,甚至逕行取代其他機關之憲法職權,即是牴觸憲法。

監察院指出,在立法院通過的總預算案中,監察院的「業務費」刪減幅度高達96%,已對監察權的行使構成嚴重妨礙;國家人權業務預算也近乎全數遭刪減,超出合理刪減範圍,國家憲政制度之完整因而遭受破壞,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及憲法機關的憲法忠誠義務。

監察院也指出,總預算案未宣讀刪減總數及審查後歲出總額,致歲出總數額不一致,混亂有爭議,實質妨礙監察院行使「審計權」,無異使國家最高監察機關的功能遭到實質架空,也明顯牴觸權力分立原則。

監察院並指出,在循憲定程序修憲前,確保監察院的實質存續與正常運行應屬立法院等所有憲政機關無可旁貸之職責,立法院顯然以刪減預算的立法權為武器,刻意掏空憲法機關功能存續所必須的基礎預算,意圖癱瘓監察院憲政功能的運作,實質撤廢監察院,形同「假刪減預算之名,行修憲廢院之實」,明顯牴觸權力分立及平等相維原則。基於上述理由,監察院義無反顧,必須即刻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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