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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前海軍上兵涉酒後持斧毀物踹長官 橋院判刑6月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03月23日06:53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23日電)蔡姓男子去年海軍上兵服役期間,涉凌晨酒後持太平斧損壞軍艦公布欄並恫嚇與辱罵在旁觀看的中士,再以腳踹對方。橋院審理,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等罪,處蔡男6月徒刑,可上訴。

蔡姓男子113年在海軍某艦隊擔任上等兵期間,涉嫌 酒後持艦上消防用太平斧損壞公布欄,並出言辱罵及 恫嚇在旁觀看的中士,且以右腳踹對方,造成中士左 側前胸壁及腹壁等處挫傷,橋頭地方法院(圖)依違 反陸海空軍刑法等罪,處蔡男6月徒刑。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攝 114年3月23日
蔡姓男子113年在海軍某艦隊擔任上等兵期間,涉嫌酒後持艦上消防用太平斧損壞公布欄,並出言辱罵及恫嚇在旁觀看的中士,且以右腳踹對方,造成中士左側前胸壁及腹壁等處挫傷,橋頭地方法院(圖)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等罪,處蔡男6月徒刑。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攝 114年3月23日

橋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蔡男去年在海軍某艦隊擔任上等兵期間,涉嫌在某日凌晨酒後返回軍艦時,持艦上消防用太平斧損壞公布欄,並對在旁注視的中士以「相不相信等你睡著後,我會拿太平斧砍死你」等語,出言恫嚇及辱罵,且以右腳踹對方,造成中士左側前胸壁及腹壁等處挫傷,後續被同艦上士看見制止並逐級向上回報。

橋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法官根據相關事證認為蔡男犯傷害及陸海空軍刑法第60條第1項之毀壞其他軍用物品等罪,審酌蔡男智識程度、退伍後以人力派遣為業,並坦承犯行且提出和解條件,但因雙方就分期給付長短而未達成和解等情況後,處蔡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編輯:李淑華)114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