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惡男2月殺父未遂、中秋斧頭砍傷 嘉檢籲從重量刑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10月11日06:27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縣11日電)嘉義縣劉姓男子今年2月被控持刀殺害父親未遂案,地方法院尚在審理,劉男中秋節又涉嫌持斧頭砍傷父親遭羈押,檢方今天偵結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嘉義地方法院今年4月核發通常保護令給劉父,令劉男不得對父親及其家庭成員為任何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及騷擾、接觸等行為,有效期間2年。

然而劉姓男子在中秋節手持斧頭闖入父親的臥室內,朝父親頭部砍殺,劉父及時閃避,但搶斧頭過程中,身上多處撕裂、挫傷和骨折。劉父趁隙奪門而出,請鄰居報案,趕到現場的警察當場逮捕劉姓男子。檢方複訊劉姓男子後,依有反覆實施之虞,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劉姓男子在偵查庭上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他吃完安眠藥後就準備睡覺,並未持斧頭砍殺父親。

檢方以劉姓男子涉犯殺害直系尊親屬未遂罪、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今天偵查終結起訴。

檢方建請法官審酌劉姓男子犯行惡性重大,對家人危害甚鉅,殺害其父未遂後卻絲毫未見悔意,應從重量處其刑。(編輯:唐聲揚)1131011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36

  • 葉俊良
    判死不執行了,就隨便啦!
    10月11日13:42
  • 曾小白
    請先不要審也先不要判,看輪到那位法官先帶回家教化一下,半年內法官全家都沒事才可以開始審判,重點請法官要先堅持半年以上蛤!!
    10月11日13:42
  • QOO
    放心 隔幾天就沒事
    10月11日13:41
  • 賴源隆
    🤣檢查官只會玩這腫 加害人有律師就贏了,有時會反告被害人,正常的事,公理就是這樣
    10月11日13:39
  • 國 懋
    民進黨執政下的中華民國沒有執行死刑,沒有重典,所謂的〔大法官〕還順帶解釋中華民國憲法,對執行死刑說3道4。臺灣國大法官解釋中華民國憲法?!走錯國了吧!你,哪顆蔥!呸•••! 中華民國和中華民國憲法在當今聖上腦袋瓜子裡是災難。將官見到三軍統帥沒有起立立正站好這人很不爽還發飆,腦袋瓜子裡沒有中華民國憑什麼要中華民國將軍尊敬?!像話嗎•••?!真是噁心! 不是不報,時候到了〔老天有眼〕。
    10月11日13:36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