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很多人應該都做過,會把沒吃完的感冒藥保存起來,等下次自己或家人生病時,可以即時拿出來應應急。但,真的可以這樣做嗎?會不會產生什麼不好的影響呢?
醫生說了,看診拿到的感冒藥不能留存下回吃。還有看牙後,醫生開的止痛藥吃不完,也不要留著以備不時之需。因為單次看診、治療開立的藥品,通常都是針對特定的病毒感染源,一旦病程過了就不適用,也可能會吃出副作用。藥 放太久、保存不當,受潮變質,吃了更不好。建議在病程內服完藥品、才能確保疾病獲得改善。
咳嗽咳不停、天氣變化,讓許多民眾,大小病痛都出現,看病後,藥吃完了,還是沒有好轉,又沒時間回診,上回看病的舊藥,到底能不能再拿來吃?
藥師 黃彥儒:「看它的目的是什麼,因為藥主要是治療疾病,像有些是慢性病用藥,那是固定在吃的藥品,只要藥品的效期沒有過期,基本上藥品是可以,繼續來做一個食用的,但是假如說今天,它是治療短暫的疾病,比如說它今天可能是牙痛,局部感冒的症狀,這藥品都是針對單次,單次來做使用的。」
雖然感覺都是感冒,但仔細看看藥包,每次病毒感染源可能都略有不同,千萬不要覺得,小病痛不打緊,舊藥就一直重複吃。
藥師 黃彥儒:「醫師或藥局端領到的單次治療藥品,它可能本來一罐是一千顆的,這次調劑給他,基本上它效期可能三到六個月,所以他上次吃的藥,可能是幾年前看的病的時候,藥品可能已經受潮,已經變質了。」
新光醫院藥劑部藥師 黃國軒:「處方藥品它的藥效,基本上它是屬於比較強的,那副作用也會比較高一點,那在法規上才會被列為處方藥,那如果是隨意來做使用的話,目前的身體狀況,已經跟過去,那時候開藥的狀況可能不太一樣,那這種時候用的不該使用的藥品,可能會發生比較多的副作用。」
吃不完的藥,可能會受到潮溼環境影響,出現安全疑慮,最好是在病程內,服完藥品,才能確保萬無一失,養成良好服藥正確觀,成功抵禦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