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驚悚竹北!房仲竟偽造委賣假象 屋主被通知才知愛巢正上架出售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5年04月23日01:42 • 發布於 2025年04月23日01:39

新竹縣竹北市一名年輕女房仲在未獲得屋主同意情況下,擅自偽造簽名,製造房屋委託出售的假象,屋主接獲客服滿意度電訪,才驚覺自家正在出售,事後女房仲還帶父母說要告屋主誣告妨害名譽,屋主憤而請律師告她,新竹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她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法官調查,29歲的劉女自109年5月起至112年10月,在新竹縣竹北市擔任房屋仲介,未獲得鄭男委託,竟擅自在房屋買賣仲介一般委託書、不動產行情資訊表、同意書、不動產說明書、房屋買賣委託書內容更改/更新契約附表等文件上,偽簽鄭男簽名,表示鄭男同意委託銷售其位於新竹縣竹北市房屋。

劉女將此委託訊息上傳至公司作業系統中,足生損害於鄭男及公司對房屋仲介市場訊息的正確性。經鄭男接獲劉女公司房屋客服滿意度電訪,始發現上情。

法官審酌劉女明知並未取得授權,竟陸續偽造並行使文書,使他人誤信被告已經得到告訴人授權出售房屋,足生損害於告訴人與公司,所為誠不可取;且參酌被告於檢方偵查中否認犯行,於法院審理中始坦認犯行,至今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調解。

此外,雖尚未實際造成財產損害,參酌告訴人於偵查時陳稱,「會提告是因為希望對方給我一個說法」,被告帶著爸媽死不認錯,還要告他誣告和妨害名譽,他覺得名譽受損才會提告,希望對方得到教訓及還原事實。

法官認為,被告固請求給予緩刑,惟審酌被告所偽造之文書欲出售之房屋標的價值非輕,且於偵查中否認犯行,未獲得告訴人諒宥等情,因此不予以宣告緩刑,被告所為雖未實際造成告訴人財產損失,但已致令額外負擔律師費與精神壓力。最後依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劉女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即時新聞不漏接,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新竹地方法院。記者郭政芬/攝影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民進黨嘉義縣長初選 蔡易餘壓倒性獲勝接棒翁章梁

自由電子報
02

冷血行徑未改…吳龍滿當2童面殺死鄰居夫妻 二審判死只回一句「喔!」

聯合新聞網
03

新/性侵女兒348次!北捷前小隊長輕生亡

EBC 東森新聞
04

鐵門關上來不及走?台電員工慘遭夾困當場死亡

三立新聞網
05

台北轉運站三、四樓「大排長龍」 二樓卻空蕩蕩逾1年

中央廣播電臺
06

快訊/宜蘭監獄受刑人「保外就醫」後未返監報到 警「台北抓到人」還搜出毒品

鏡週刊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82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