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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投書:淺談網際網絡空間上的集群影響—以從眾效應(Conformity effect)為例

風傳媒

更新於 2025年02月22日21:30 • 發布於 2025年02月22日21:30 • 許翔霖
筆者認為,現代網際網路上雖然具有匿名性和便捷性,但同樣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快速影響力。(示意圖/取自unsplash)

隨著科技越來越發達,從原本的Mobile01、無名小站,在到後來的Facebook、Instagram,以及YouTube、TikTok、Thread、LINE⋯⋯等社群軟體陸續推陳出新,而根據最新資料顯示,台灣用戶在社群媒體平台的使用上十分多元,而其中最常使用的社群平台依序為:LINE(90.9%)、Facebook(85.1%)、Instagram(68.1%)、Messenger(61%)與 TikTok(37.6%)。令人驚嘆的是,台灣用戶單單在前五大社群平台上花費的時間平均每月多達 4 天左右,且花費最多時間的前兩名都屬影音平台(YouTube 和 TikTok)。[1]

而在本文中將透過以網際網路空間,更多的是聚焦在社群媒體平台,來探討使用者的集群影響,並嘗試以從眾效應來解釋為何會網路會帶起許多模仿效應,以及其中所謂的KOL(意見領袖)和個人IP是如何透過此效應來影響這網絡空間。

何為集群(Collective)

根據蔡文瑞的<漫遊無線網路空間>一文中可得知,網路是以集群(Collective)而非群體(Group)的方式存在,其中對於集群和群體的差異可以從以下論述來得知:

群體(Group)

群體是關乎秩序,並希望根據某些結構原則(社會、心理、經濟)改變個人,通常是存在於現實。個體為群體的精神生存而吸收並拋棄自我與他人的元素,理想情況下,可以促進情感發展、反思和理解的對象。[2]

集群(Collective)

集群則是分解並重構事件的規則 (在心理、社會歷史、技術層面) ,並且使用它們作為結構模式中堅不可摧的片段,這些結構通常做為目的或手段。[3]

另外在於集群的定義可以從以下資料得知:

集群是聚合,由個人的行為組成的集合,這些個人主要認為自己既不是群體的一部分,也不是通過網路連接的。就像網路一樣,集群的形狀是湧現的,而不是設計的。值得注意的集體行為包括標籤雲的形成、在Google中對結果進行排序、根據先前的使用、評估或其他汙名化指標在各種社交系統中推薦協作篩檢程式或社交導航。這並不是說集群的網路性質不重要——Google 的結果是聚合的網路連結,而標籤雲通常通過超連結指向網路中的其他連結。[4]

而這根據資料可以得知,在集群中參與者,根據估計,只有 1% 的使用者是互動的創造者或發起者。另有 10% 是回應創造者邀請和提示的綜合者或評論者。其餘 89% 是消費者,他們仍然透過追蹤消費為集群做出貢獻。[5]

小結

透過此上述對於集群的解釋可以得知,集群是分解是重構事件的規則,而這些結構通常做為目的或手段 ; 另外集體是一種聚合,而網路是一種連結,在這系統中,不要求對多數人做出承諾,而網路通常有成員間的承諾,儘管這種承諾通常是邊緣性的。另外集群可以作為一個可見的入口點,使得通往更密集網路和群體的通常封閉和隱藏的門戶變得可見。

在談完何為集群後,接下來要談論從眾效應(Conformity effect),而這部份可以從從眾效應定義分類來做探討:

何為從眾效應(Conformity effect)

論及從眾效應定義,可以透過以下得知:

從眾(Conformity)一詞源自於社會心理學範疇。社會心理學家認為:「從眾」是社會影響的具體呈現。美國社會心理學家Asch從1951~1956開始著手從眾行為的研究,雖然當時他尚未明確界定「Conformity」的定義,但後來Asch的研究成為從眾行為的重要相關研究之一。在 Asch發表的論文中是以多數效果 (Majority Effect) 這個名詞來表示,主要結論為:「儘管多數人的主張是不正確的,但個人仍會順從多數人的意見」。Asch發表後,很快地引起其他領域的學者對從眾行為的興趣,包括社會學、行銷學的專家,並從各自的領域去觀察與應用從眾行為。

另外該資訊還將從眾行為從社會心理學和經濟學來做定義,以下分別為社會心理學家、經濟學家、行銷學家對從眾效應各自的定義:

社會心理學家對從眾的定義為:「從眾為社會影響的行為表現,其影響來自於個人受到團體中其他成員的影響」。

經濟學家的定義為:「從眾行為發生在進行決策時,擁有私人訊息的個人,在觀察到其他人的行為或決策的同時,忽略了自己的私人訊息,選擇做出和其他人相同的決策」。

行銷學家的定義為:「消費者為了取得群體的認同、符合群體的期望,進而採取與群體其他成員相似的思想或行為」[6]

透過上述定義可以了解到從眾效應的些許定義外,而以下資料則對從眾效應有許更詳細的概念界定和定義論述:

從眾行為是指為了融入群體而改變自身行為的行為。作為群居物種,我們的大部分行為都集中在維護群體的凝聚力上。當我們不確定時,會傾向於模仿周圍的人,這通常是一種適應性行為。尤其是在獲取個人資訊成本高昂時,模仿行為能夠幫助我們採用成功的行為。而以下是從眾行為的一些關鍵概念:

多數影響

指多數群體對觀察者的任何影響,包括目標性模仿和非目標性模仿,以及對有經驗和天真觀察者的影響。

多數偏見傳遞

指在沒有特定目標的情況下,多數群體如何影響天真觀察者,僅僅是多數群體的存在就增加了觀察者採用多數策略的可能性。這種傳遞方式可能涉及隨機複製或複製成功個體的策略。

從重偏差

指有目標地模仿多數,這被認為是文化演變的驅動力。這種偏差導致文化變異在世代間發生變化,並朝向群體內部的同質性發展。

從重傳遞

指在群體中,隨著多數規模的增加,複製多數的傾向也會不成比例地增加。這被認為是文化差異產生的重要因素。

強烈從眾

指個人放棄自身信念,轉而接受多數群體的觀點。

透過以上資訊可以得知,從眾效應目前在各學門中有各自不同的定義,不過因為本篇文獻主要探討是以心理學為出發點,故先簡約定易從眾效應為當一個人在觀察到多數人持相同意見或是多數決策時,為了不讓自己被排擠或覺得特例獨行,就算多數人的意見是不對或是有誤的,往往會放棄個人意見進而遵守多數人或進行模仿效應,而這在社會心理學中或是行銷學中常常被用來作為操作制約的依據,至於詳細分類和優劣將在以下分向論述:

從眾效應(Conformity effect)在網路上帶來的影響

從眾效應在網路上的影響相當廣泛,以下將進行簡約論述:

模仿型從眾效應

比如透過現在所謂的小至網際網路上的Youtuber、偶像明星(比如韓團),大至網絡上流行的設計風格、拍照風格、穿搭風格⋯⋯等事物就會成為從眾效應的影響地,其中在網際網路發達中受影響的青少年世代更是有所謂的穿搭、購買、使用精品名牌從眾效應、和自己的偶像穿同一品牌同一件衣服等效應發生,而論及模仿型從眾效應在網路上帶來的影響,可以透過以下方式來做舉例:

1.促進品牌產品銷售量提升

這也是上述所為品牌找名流代言所想要帶來的跟風效應背後的原因,究是透過從眾效應來增加產品銷售量。

2.促進潮流風潮成型

從眾效應在網路上的背後可能造成一種新世代的潮流風潮成型,而且傳播得更加快速和便捷,比以前還更有效率,而這也是品牌希望帶來的商業效果。

3.盲目的消費所造成的經濟負擔

在人聚集的地方就有社會,而隨著潮流的成型,和網際網路的渲染,導致傳播速度更快速,而這有可能造成團體內的競相比較,雖然這有促進銷售量的效果,但確有造成比如青少年盲目消費所造成的額外經濟負擔的不良問題。

立場型從眾效應

在網際網路中有一些功能原本好意是促進客製化或是聯繫方便,也就是群組、社團、社群,以及演算法,這原本是為了聯繫方便,但也在從眾效應下產生了一些影響:

1.促使民粹主義或恐怖主義快速傳播

這會透過群組、社團、社群的方式讓擁有相同立場的人聚在一起,而且隨著網路的便捷性和匿名性,讓政治立場中比較民粹主義流向或是具有恐怖主義色彩的人會更快速進行動員和訊息傳播。

2.促使假訊息快速傳播

隨著DeepFake深偽技術快速發展下,外加網路上的社群媒體演算法的特色下,會導致假訊息快速傳播的風險,而因為現代人對於媒體識讀能力比較缺乏,或是沒有一定程度的批判性思維,導致假訊息可以透過從眾效應的加持下更加快速傳播,和影響更多人。

最後透過上述對於網際網路上的集群影響—以從眾效應(Conformity effect)為例的解釋可以得知,現代網際網路上雖然具有匿名性和便捷性,但同樣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快速影響力,而至於個人能否避免受到不良性從眾效應影響,筆者覺得首先還是要建立一定的媒體識讀能力和批判性思維,不能因為網路上演算法帶來同質性訊息影響而進行盲從或隨意跟風。

[1] Wong Kyle,< 揭秘台灣網路新趨勢,2024 台灣最新網路使用報告解析!9 大數據亮點一次看>,《TenMax》,2024年,

[2] 蔡文瑞,<漫遊無線網路空間>,《往 / 返 / 第二空間》,(台灣:無境文化,2022年) ,頁20

[3] 蔡文瑞,<漫遊無線網路空間>,《往 / 返 / 第二空間》,(台灣:無境文化,2022年) ,頁20

[4] Jon Dron、Terry Anderson,“Collectives, Networks and Groups in Social Software for E-Learning,” Athabasca University,2007,pp.2462

[5] Jon Dron、Terry Anderson,“Collectives, Networks and Groups in Social Software for E-Learning,” Athabasca University,2007,pp.2463

[6] 詹壬菡、方彩欣,<論網路虛擬社群中的從眾行為現象>,《設計研究學報》第五期,西元2000年,第55頁(推薦閱讀:幕後》蔡英文的第4軍種咧?中共「影子部隊」惡名昭彰 國軍兵力計畫卻沒資通電軍

*作者目前就讀於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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