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花180萬公帑找律師上憲法法庭 王定宇酸:法案太爛太難辯護
蔡百靈/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針對國會擴權修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先後聲請釋憲,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昨發文分享立法院委任訴訟代理人花掉的公帑,並質疑「立法院韓國瑜院長這樣花納稅人的錢,到底值不值得啊?」
王定宇昨深夜在臉書PO出數張截圖,從上面可看到立法院「委任訴訟代理人辦理憲法法庭113年度憲立字第1號等4案法律服務案」,得標金額分別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林石猛80萬元、前監委仉桂美24萬元、北市府法規會前主委陳清秀52萬元、律師葉慶元30萬元。
王定宇在發文中表示,他不反對機關代表律師用標案和預算處理,「但是看看這幾個人的表現,立法院韓國瑜院長這樣花納稅人的錢,到底值不值得啊?」他也酸「不過,也有可能是因為白藍聯手黃國昌、翁曉玲擬的國會濫權法案,寫的太爛了,真的太難辯護了,不是這幾位律師的錯,他們盡力而無能為力了!」
在發文底下網友也紛紛留言「令人憤怒」、「好離譜啊!他們可以這樣隨意花納稅人的錢嗎!」、「用人民的錢請律師在法庭娛樂人民,好像也沒有白花錢? (邏輯毀滅」、「他們自己表決、通過違憲的法案,還要花納稅人的錢去幫他們找律師團,這是什麼立法委員啊!」、「那個法案的程度比非法律系的大學生還不如⋯⋯什麼反質詢」、「事實證明:多數人隨意(便)投票的結果,無論如何全民都一起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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