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神不再流淚 修法保障消防員安全
人命還有家屬眼淚,換來的改革。近年來,火警造成消防員殉職事件頻傳,像是新屋保齡球館大火,希望保障執勤安全,內政部配合消防法修正6項子法,要求新任還有在職人員,每年額外訓練,6月1號起正式實施,加強訓練時數從4小時到6小時不等,要保障打火弟兄安全。
2015年1月20日凌晨,桃園新屋保齡球館,一場大火火勢來的又急又猛,鐵皮鋼架的2層樓建築因發生閃燃,應聲倒塌,造成現場6名消防隊員,當場殉職。
時間快轉到2024年5月26日深夜,新竹市東區的晴空匯大樓發生火警,而在救災過程中,2名消防隊員,同樣不幸命喪火窟,兩起意外共造成8名不到40歲的打火英雄,生命永遠定格。
內政部消防署綜合企劃組組長 陳坤佐:「我們要在全國,各項機關都要成立,專責單位人員,那這些人員是為了要保障,怎麼樣推進消防機關,裡面同仁的安全的專業工作,以強化我們,在職安推動的品質。」
去年年底,消防法子法經過研修工作,終於在1日與消防法修正條文同步生效,從法制面到執行面,提供消防人員最完善的安全保障。
內政部消防署署長 蕭煥章:「我也跟基層同仁在討論就是說,這些安全絕對不要是,署長的安全,局長的安全,大隊長的安全,分隊長的安全,一定是把這個安全,融入到個人的DNA,這個消防人員才是真的安全。」
除了提升裝備器材,讓從上到下的消防隊員,都能深植安全意識,期盼一樁樁的悲劇,不要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