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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就是要喝?男6小時內兩度酒駕遭逮 不甩酒測挨罰18萬

TVBS

更新於 2022年06月28日03:38 • 發布於 2022年06月28日03:38 • 陳祁
陳男拒絕酒測。(圖/TVBS)
陳男拒絕酒測。(圖/TVBS)

本月23日下午,在高雄市旗津區發生2起且為同一人的酒駕案件,一名53歲的陳姓男子酒後騎機車,被巡邏的員警發覺有異而攔查,陳男卻拒絕酒測,遭警方開罰18萬,相隔沒幾小時,陳男再度騎電動車上街,且渾身酒氣未散,又被員警發現後拒絕酒測,因此在6小時內因酒駕而被開罰兩次。

這起案件發生在旗津區旗津三路,陳男騎機車不穩、搖搖晃晃,員警發現陳男散發濃濃酒味,陳男卻不願配合酒測,員警當場開罰18萬並將機車移置保管。

相隔不到幾小時,陳男又騎電動腳踏車上街,仍然渾身酒氣未散,被巡邏的員警攔下,他依然拒絕酒測,被開罰2400元,加上白天被罰的18萬元,總共罰18萬2400元。

鼓山警分局長蔡鴻文表示,新式酒駕處罰規定已上路實施,除了加重罰則外,10年內酒駕累犯,交通局將會公佈行為人的照片及個資,個人及家人可能因為酒駕行為而名聲受損,也會導致他人家庭破裂,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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