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報稅3大族群免繳稅!2019節稅優惠完整攻略看這裡
【早安健康/吳慧禎報導】即將邁入5月報稅季,這是去年所得稅修法後首次適用新規,政府當初誓言減稅要讓「全民有感」,究竟哪些族群可以受惠?至今有不少人都還霧煞煞,到底報稅時該注意哪些特別事項呢?
民眾將在下個月申報去年的個人綜合所得稅,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在臉書粉絲專頁「中區國稅局 稅務e吉棒」公布免稅條件相關資訊的說明圖片,教大家5月申報所得稅「這樣」免稅,清楚易懂的圖片一PO出就被推爆!
一般未婚民眾月薪若在3萬元以下,享有8.8萬元免稅額,標準扣除額為12萬元,薪資扣除額是20萬元,也就是說年薪40.8萬元以下即可不用繳稅。
雙薪家庭年薪在81.6萬元以下同樣免稅。
若雙薪家庭有2名子女(含5歲以下幼童),免稅額為35.2萬元,標準扣除額為24萬元,薪資扣除額則是40萬元,幼兒扣除額是24萬元,換言之,只要年薪不足123.2萬元就不用繳納綜合所得稅。
圖片翻攝自/「中區國稅局 稅務e吉棒」臉書 粉絲專頁
減稅小確幸?自己的扣除額自己算!
今年報稅4大扣除額號稱「身價高漲」,你也是「超有感」的一群嗎?財政部在粉絲專頁PO出一張「報稅測驗圖」,針對還不清楚稅制優化能減輕多少負擔、是否也能免繳稅的民眾,設計了一張路線圖,只要跟著路線走,把路過金額加總,就能看出自己所適用的扣除額度;如果年所得低於合計的扣除額度,就代表免繳稅,號稱可以「秒解開你心中困惑」!
圖片翻攝自/「中華民國財政部」臉書 粉絲專頁
達人帶路!下一頁為您整理出「報稅新制」究竟有哪些族群可以受惠
達人報你知:報稅新制!哪些族群可受惠?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協理王瑞鴻今(10)日也說明,今年報稅時,「薪資所得者、家有小小孩、高所得者、資本主」等族群會是最大的受益族群,無論是高所得的資本主或是初出社會的小資族,今年減稅的幅度都會讓大家相當有感。
受益族群1:扣除額調高,薪資所得者、家有小小孩直接受益
去年所得稅法修正案調高了「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等。王瑞鴻指出,「標準扣除額與薪資特別扣除額」調高,使大部分的受薪階級都能受惠,以一個單身的小資族而言,最少可以省超過5,100元所得稅。
而「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調高,會讓有5歲以下子女之家庭相當有感,假設父母都是上班族且扶養二個5歲以下子女,一年最少可以省近20,000元所得稅。
王瑞鴻特別提醒,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有「排富條款」,經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即所得淨額超過1,210,000元)或基本所得額超過扣除額(2018年為6,700,000元)者,不得扣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受益族群2:刪除45%稅率級距,高所得者直接受惠
王瑞鴻指出,去年所得稅法修正案一併刪除了45%的累進稅率級距,過往所得超過千萬的繳稅大戶,原則上會適用45%的累進稅率,修法之後立馬少了5%稅負,繳稅大戶成為最直接的受益族群。
受益族群3:股利課稅大不同,企業主減稅效果大
王瑞鴻指出,去年所得稅法修正案,主要廢除實施近20年的「兩稅合一制度」。以往營利事業所繳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透過「盈餘分配」一併分配給股東計入所得總額並抵稅的機制將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讓納稅義務人自行選擇「28%分開計稅」,或「維持計入所得總額」,但可按股利8.5%計算可抵減稅額,不過一申報戶以8萬元為限。
以往股利所得大戶獲配股利須計入綜合所得總額適用最高累進稅率者,修法後則可選擇適用28%分開計稅,以獲得較大的節稅效益。但須特別注意的是,當選擇採用28%分開計稅者,股利所得就不計入所得總額,則有可能影響對教育文化慈善機關團體的捐贈限額計算。
因此,過去習慣透過捐贈來達到節稅效果的族群,要特別注意可能有因為選擇股利所得分開計算,而讓捐贈節稅效果大打折扣。
今年報稅還有哪些應該注意的事項?下一頁幾項小叮嚀,有可能一漏看就虧大囉!
2019報稅,還有哪些應該注意的事項?
基本生活費差額「質」、「量」都改變
王瑞鴻指出,2017年每人不得課稅的基本生活費為166,000元,但每一申報戶可以減除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擇一扣除)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合計數,已超過申報戶每人基本生活費加總數者,即無法再扣除基本生活費的差額,所以去年度大多數納稅義務人是「看得到吃不到」。
因應新制,2018年度每人不得課稅的基本生活費調高為171,000元,且基本生活費比較範圍改為一般扣除額、全部免稅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之金額,則一般薪資所得家庭在2018年度就有比較大的機會可以申報減除基本生活費差額。
基本生活費差額比較表
項目 106 107 基本生活費差額 166,000*申報戶人數
─ 免稅額
─ 標準(列舉)扣除額
─ 薪資特別扣除額 171,000*申報戶人數
─ 免稅額
─ 標準(列舉)扣除額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放寬健保列舉扣除規定
另外,今年財政部也放寬了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健保費列舉扣除規定」。過往健保費繳納者與被保險人不在同一申報戶時,該健保支出不得主張列舉扣除;但基於全民健保為強制性社會保險,因此納稅義務人本人、合併申報的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依該法規定以被保險人眷屬身分投保的全民健保費,已放寬可主張列舉扣除。
本文表格圖片來源/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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