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董的家負責人殺遊民詐保無悔意 檢方求無期徒刑
駭人聽聞的淡水民宿囚禁遊民殺害詐財案,士林地檢署起訴李憲璋求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士林地院及高院更一審都認定,李男犯後飾詞狡辯,沒有悔改之意,且未與死者家屬和解,依殺人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但因爭訟逾8年獲減刑,李最後獲輕判定讞。
一審及更一審認為,李憲璋具相當之智識,竟因沈執於貪念,為賺取財富,利用遭其拘禁或控制管理之遊民或所攀附之公務人員為人頭,以偽造文件之方式屢向金融機構詐貸鉅額款項,及以遊民為人頭向金融機構詐欺申領信用卡花用,嚴重戕害金融秩序。
法官指出,李男為向保險公司詐取高額旅行平安保險金,而選擇遊民梁乾昌下手,安排女友連上瑩與梁乾昌辦妥假結婚登記,再將梁乾昌騙往大陸地區旅遊,命楊明璋、宋進財2人趁機下手製造假意外以行兇。
合議庭認為,李憲璋為圖一己之利,視梁乾昌之生命如無物,惡性重大,造成梁乾昌家屬哀痛逾恆,且被告李憲 璋犯罪後仍飾詞狡辯,從未與梁乾昌家屬謀求和解,復於偵、審過程中未見其有任何悔意,判處無期徒刑,但遭最高法院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