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為落實陽光法案、強化公職人員財產透明度,台中市六千八百名官警中,只要有諸如小隊長、所長、組長、隊長、分局長等「長」字輩官警九百七十九人,佔百分之十四點四,依規定得財產申報,近日以隨機抽選方式,抽出百分之十實質審查,再從中以百分之二抽出二人比對前後年度財產申報資料,以強化監督。
台中市警局近日辦理「一一三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實質審查公開抽籤作業」,由局長李文章主持,並在各單位主管及政風人員見證下,以電腦隨機亂數取樣方式完成抽籤,過程公開透明。
經統計,台中市六千八百名官警中,去年度財產申報義務人共九百七十九人,先依法務部規定百分之十比例抽出九十八人進行實質審查,復依前揭實質審查人員百分之二比例,抽出二人辦理前後年度財產申報資料比對,以強化監督機制,此外,法務部自一一二年九月十六日起,擴大授權服務範圍至每年度提供八次授權查調服務。
台中市警局近年積極推動財產申報授權機制,去年度定期申報義務人辦理授權者高達百分之九十九點八,授權查調比例明顯提升,而透過授權查調機制,申報人可有效減少自行查詢財產資料的負擔、提升申報資料的正確性,並確保申報內容符合規定。
市警局表示,未來將持續提倡同仁善加利用此機制,以保障自身權益,並共同達成財產申報「零裁罰」的政策目標,進一步落實陽光法案與廉政透明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