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很大!揪女網友3P拍BDSM影片 夫妻外流影片慘了
北部一對夫妻丙男、甲女在網路上結識A女,3人相約至新北市的摩鐵共同拍攝BDSM影片(綑綁Bondage與調教Discipline、施虐Sadism與受虐Masochism的縮寫),還簽署「自願性主奴關係協議書」,即表示合意性行為、不得任意對第三人揭露契約約定;沒想到事後夫妻倆將性影像剪輯成5個片段,並陸續上傳至他們經營的成人平台帳號,供會員觀看。事後A女發現性影像被公布,憤而報警提告。法院認為A女影片中裸露身體隱私部位為猥褻影片,且夫妻倆上傳影片到成人平台供觀看,法院依共同犯散布猥褻影像罪,處丙男有期徒刑4個月、甲女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丙男辯稱,他們拍攝的並非猥褻影像,況且那個成人平台網站必須登入會員才能瀏覽內容,會員都要通過身分驗證確定已經成年,他已經有採取合理的阻隔措施。甲女也否認散布猥褻影像,她強調成人平台帳號都是丈夫在經營,內容也只是想要分享夫妻倆的共同喜好。
根據判決書指出,夫妻倆的成人平台網站自我介紹寫到「被主人命令來給大家觀賞的奴隸女孩」、「奴小Q是24/7全天候的BDSM性奴隸」。且法官認為影片情節以客觀上可能造成A女身體疼痛、引起羞恥感之方式,使A女成為被支配、任由他人掌控之奴隸形象;且夫妻倆人在成人平台張貼貼文,已可看出將人視為「奴隸」,物化成為性客體,法院認定該性影像屬於猥褻影像。
而夫妻倆將性影像上傳至網站,瀏覽次數也達到「特定多數人」的程度,無論夫妻倆是否有對相關性影像採取適當的阻隔,都無礙於散布猥褻影像罪的成立。
法官最終依共同犯散布猥褻影像罪,判處丙男有期徒刑4個月、甲女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TVBS》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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