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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涉詐遠雄2.6億元佣金 昌軒建設老總200萬交保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1年05月05日07:23 • 發布於 2021年05月04日21:32

遠雄人壽斥資129億元買下信義區土地及大樓,用來興建遠雄企業總部,時任負責人趙藤雄與次子趙信清(遠雄人壽總經理)曾因浮報佣金案遭檢方偵辦,趙信清3千萬元交保;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追查,持有土地合建的昌軒建設總經理向可立竟巧立名目,向遠雄敲了筆2.6億元佣金,昨天搜索約談向可立4人到案,北檢今晨依背信罪命200萬交保。

昌軒建設開發部副理羅文德100萬元交保,亦泊實業社負責人鄭永裕,掮客李克毅2年前就因此案被交保150萬元,此次僅有限制出境處分。

遠雄人壽2008年購買信義區A1土地,是星展銀行持有的抵押物,地主包括昌軒建設、奕行投資公司、奕銘投資公司,遠雄透過掮客李克毅斡旋買地,李再以海外公司「WIN FAIR 」名義,擔任遠雄買地委託人,協助遠雄人壽處理購案事務。

2008年7月遠雄人壽與昌軒建設、奕行及奕銘公司簽屬購地合約時,向可立、羅文德竟與李克毅合謀,由李出面營造購地整合困難、成交不易、仲介人著力甚深等假象,騙取負責人趙藤雄支付仲介佣金給「WIN FAIR 」、「C&K」、「阿姆斯壯」、「善德人本」等公司,金額高達4.4億元。

其中有2.6億元佣金輾轉流到向可立及羅文德掌控帳戶,辦案人員認為,身為地主之一的昌軒建設,應用更高價出售土地給遠雄人壽,但向、羅2人卻施用詐術墊高佣金,使昌軒建設獲利空間遭嚴重壓縮損害,涉犯背信罪。

趙藤雄買下A1土地後,每坪交易價格為698萬元,比統一集團當年買A2創下的413萬元還高,刷新國內不動產交易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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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軒建設總經理向可立(右)。記者黃義書/攝影
昌軒建設總經理向可立(右)。記者黃義書/攝影
昌軒建設開發部副理羅文德。記者張宏業/攝影
昌軒建設開發部副理羅文德。記者張宏業/攝影
土地掮客李克毅。記者黃義書/攝影
土地掮客李克毅。記者黃義書/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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