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 邱莉莉律師稱監聽譯文「3千萬」指上次選舉
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地方法院今天開庭,法官針對檢辯雙方聲請勘驗的通訊監察譯文、偵訊筆錄等,逐一核實。議長邱莉莉及律師對於檢察官認定她與郭再欽電話內,郭再欽曾經提及的3千萬、籌上億是賄款一事,當庭表示,這是指某議員上次參選副議長,與這次選舉無關。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針對正副議長賄選案,第3次開準備程序庭時,法官傳喚邱莉莉、 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台南市政府地政局約用人員黃怡萍4名被告。
由於通訊監察譯文、偵訊筆錄部分內容涉及犯罪嫌疑的認定,聲請方字字斟酌。邱莉莉聲請勘驗她與郭再欽的電話對話內容,希望證明自己並沒有檢方指控的賄款情節。
檢察官指控,邱莉莉與郭再欽在電話中,郭再欽曾經以台語說出「他說他用3000,我看我們籌措上億」的話,認定他們涉及賄選。
邱莉莉當庭否認,表示並非她們要籌錢,而是指郭清華上次選舉不只籌上億元。邱莉莉的律師表示,「3000」、「上億」指的是上次正副議長選舉時,與邱莉莉搭配參選副議長失利的郭清華,根本與這次選舉毫無關係。
檢方聲請勘驗黃怡萍在法院聲押庭中的錄音內容;郭再欽聲請勘驗他與楊志強的電話對話,希望證明通話期間並無檢方所指談話中充滿強勢的語氣。
法官還勘驗關係人市議員方一峰,在偵查庭及調查處的偵訊錄音。林士傑和律師對於方一峰到底有沒有被林士傑恐嚇,以及林士傑透過黃怡萍約方一峰到廂型車上談話,要求方一峰「投邱莉莉或投自己」時,方有無心生畏懼一事,都強調方一峰在第一次準備庭時,已陳述不害怕, 認為檢調製作的筆錄,採誘導的方式讓方一峰回答「會害怕」,不能據此認定林士傑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