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釀19死 花蓮光復鄉長林清水起訴求刑10年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3月09日02:14 • 發布於 03月09日01:52
花蓮馬太鞍堰塞湖洪災釀19死、5人失蹤,花蓮地檢署偵辦光復鄉長林清水(見圖)等鄉公所承辦人員涉嫌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等案件,今天依涉犯刑法第130條之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同法第216條、第213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等罪嫌將林清水等三人均提起公訴。(資料照)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馬太鞍堰塞湖洪災釀19死、5人失蹤,花蓮地檢署偵辦光復鄉長林清水等鄉公所承辦人員涉嫌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等案件,今天依涉犯刑法第130條之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同法第216條、第213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等罪嫌,林清水等三人均提起公訴,檢方預計10點進行記者會說明。

初步了解,被告林清水等3人身居地方公務要職,負有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防止災害擴大之法定職責,均知悉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具有高度危險性,於撤離範圍擴大且紅色警戒發布後,應全力投入災害防救工作,竟罔顧權責機關之一再指示、提醒,廢弛執行「強制撤離」之職務。甚且被告林清水於應全力防災之際,猶耽於植牙私務,更與被告王姓課長合謀偽造撤離數據粉飾太平,被告張姓秘書也配合推諉,致使19名無辜民眾逃生不及慘遭溺斃,嚴重破壞國家公務體系信譽。

檢方認為,被告林清水3人犯後多所推諉、飾詞狡辯,未曾對所釀致之巨災表示歉意,迄今未見有何悔悟,犯後態度顯屬惡劣。為維護法治紀律及社會公平正義,並撫慰被害人家屬突然遭逢家庭巨變之創傷,建請就被告林清水量處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法定刑度最重之有期徒刑10年,被告張男及王男均量處有期徒刑9年,以示懲儆。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最後一哩路仍牽掛病人!心臟名醫朱志生車禍驟逝 今告別式眾人含淚送別

三立新聞網
02

生死差5秒!彰化男開車前突尿急 下車上廁所「路樹瞬間砸爛轎車」

自由電子報
03

挨轟作秀!蔣萬安為何現身撿樹枝?清潔隊長全說了

三立新聞網
04

颱風假竟變噩夢!台中國中女獨留在家 竟遭母親熟友性侵還強辯:是打鬧

三立新聞網
05

遭疑灌水…蔣萬安「真實身高」藏不住了!專訪當眾脫鞋 主持人彎腰一看爆出1句

民視新聞網
06

金門澎湖旅客多到載不完!民航局請軍機支援

NOWNEWS今日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