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某國中去年底發生國三生割頸案,今(30日)地院少年法庭一審判決出爐,郭姓「乾哥」被依殺人罪判刑9年,涉嫌教唆殺人的林姓「乾妹」則判8年。死者家屬對於判決相當不滿,表示一定會上訴,外界也認為判刑太輕,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就指出,少年犯服刑3分之1就可假釋,等於奪走一條人命只需關3年,他認為這樣的刑罰沒有嚇阻作用,呼籲教育部在國中增設校安人員維安。
新北地院在判決書中提及,雖然檢方和死者家屬都求處重刑,但考量郭姓少年和林姓少女在收容後,有覺察、反省自身之過錯等,且未成年人的減刑事由,分別判決郭姓少年及林姓少女9年、8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死者父母得知判決後,痛批人命不值錢,認為《少年事件處理法》是要保護犯小錯的人,而非一視同仁,並為自己死去、乖巧懂事的孩子抱不平,死者父親強調一定會上訴。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也痛批,目前社會上詐騙橫行,詐騙集團與幫派結合到校園吸收學生,有幫派背景的學生人數增加,他認為,刑期過輕的判決,會助長逞兇鬥狠的風氣,這種現象會讓校園環境面臨更大的威脅,也讓學生與家長們的安全感逐漸喪失,面對幫派少年,老師也都束手無策。
為確保校園安全,葉元之指出,過去他多次提案在國中增設受過訓練的「校安人員」受阻,教育部應正視問題,因國中現有政策設有「學務組副組長」,通常都由一般文職老師擔任,且現在很多學校的學務組長都是代理老師,背後原因就是正式老師們不願接下這個「困難」的工作。
為此,葉元之也向教育部呼籲,應正視校園安全問題,提出更具體、積極的對策來保障學生安全,唯有提供足夠的校安人員、加強對校園暴力的預防與處理,才能讓家長、學生對校園環境感到安心,放心學習。
留言 18
凱
管你成年、少年,帶種一點修法改成只要故意殺人就死刑,符合減刑要件減刑後刑期不可低於25年,關好關滿不得假釋,再來看看成效。
動不動就人權人權,犯人也給我講人權,那還要處罰個屁。
09月30日09:48
趙兄
台灣法院遇上殺人詐欺黑道像個小孬孬,真瞧不起斯文敗類的台灣糞💩坑司法。
09月30日11:28
時之異邦人
現在北爛不是多數嗎?一直放話不修法是?
09月30日15:35
建
藍白可以修法馬上三讀現在反而不搶著修法通過??
10月01日06:02
昌
這位法官摸著自己的良心判,如果他們殺的是大官、法官或是大法官是不是也只判9年呢?
10月01日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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