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生代操期貨5550萬元慘賠光被訴 刑警爸查個資丟飯碗
前台北市萬華分局偵查隊資深小隊長李錦山兒子、27歲台大高材生李宥頡涉嫌對6名熟人佯稱,有美國期貨經理業務許可執照,可代操海外期貨,吸金逾5550萬元拿去個人投資,竄改明細偽裝獲利,實際上卻倒賠848萬元。士林地檢署偵結,依涉嫌違反《期貨交易法》、詐欺等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李宥頡從未取得金管會核發的期貨經理事業許可,卻對外包裝成「專業海外操盤手」,宣稱有國外期貨短線操作經驗、績效亮眼,私下向熟人招攬投資,犯案時間2022年2月至2023年4月間,分別向劉、曹2名債主、以及台大羅姓學長、任職補習班的陳姓主管、陳姓阿姨、朋友介紹的劉姓友人共6人提供其國泰世華及中國信託銀行帳戶,要求匯款投資,再以名下的期貨帳戶交易。2023年10月間,因李宥頡坦承代操期貨投資已虧損殆盡,遭投資人提告。
警用系統查詢個資 李錦山被判緩刑、罰款
李錦山因兒子投資失利,被債務人追債,於2023年10月至11月間謊稱「執行刑事相關業務」,多次登入警用系統查詢劉、曹2名債主的個資,並於幾天後與兒子兩度約曹、劉在中山區咖啡廳、金員外舞廳商討還債事宜。
席間,李錦山頻頻暗示掌握對方身家背景,當場告知劉「我知道你爸是基隆人、綽號阿富」,假裝熟識劉男胞姊,還報出劉的出生年月日、住址,「我知道你住哪」。全案尚未爆發前,李錦山得知被曹男等人檢舉,提前於2024年7月16日退休。
士林地院依3個假借職務機會非法蒐集個資罪,應執行2年,緩刑3年,支付公庫20萬元。懲戒法院判決罰款10萬元。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