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人夫偷吃代價僅15萬!台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子小萱(化名)大搞婚外情,不僅互稱「寶貝」、「寶寶」,還多次擁抱、親吻,甚至在社群高調曬十指緊扣照。小美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但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小萱雖確實侵害配偶權,但考量雙方經濟狀況等條件,最終僅判賠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於2016年結婚,育有2名女兒,婚姻原本美滿,豈料小萱明知阿德是有婦之夫,竟從2024年5月起,與丈夫發展不正當關係。兩人不但以親密暱稱互喚,還傳送「我是你的」、「我愛你」等曖昧訊息,更數度擁抱、親吻,甚至將牽手照PO上社群平台,完全無視她的感受。
小萱在法庭上坦承確實與阿德有牽手、擁抱、親吻等行為,對話紀錄和照片也都是真的,但她認為100萬元的求償金額過高。法官審酌雙方財力、侵害程度及社會地位後,認定小萱確實侵害配偶權,但小美求償金額應予酌減,最終判賠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