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及的助理費案,律師團開砲,質疑檢方偵查時誘導訊問前助理陳奐宇等人認罪、筆錄記載不實,「水母」王郁文偵訊光碟也「消失16分鐘」,決定聲請勘驗偵訊光碟。檢方則強調,筆錄向來只記大綱但絕未扭曲真意,如果全部勘驗,案子審結可能要花3年,檢方也質疑,律師譯文裡連「四叉貓」都列入,「難道他和這案子有關嗎?」
「3年」和「消失16分鐘」讓高虹安感到訝異,她強調,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在偵查階段應該要全程錄音錄影,此部分明顯違反《刑事訴訟法》保障雙方權益,所以今天提出這個爭點,希望法官能夠了解。
她強調,有2位助理,分別有20分鐘跟40分鐘的訊問,完全沒被記在筆錄裡。許多被告的證詞有利於她,卻沒有被記在檢方筆錄裡,她不能理解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
至於檢方聲稱勘驗可能要花兩年半,審完全案要花3年,高虹安說,這是檢方的誤解,「我不懂為什麼檢方要把這個書狀的內容,誤會成說好像我們故意要去勘驗3年?我們在書狀中都有標清楚要勘驗的時間段,可能是他沒看清楚…」
台北地檢署認定,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浮報助理費及加班費46萬30元,將她及負責管帳的前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法務主任陳昱愷及公關主任王郁文5人起訴。目前除高虹安和王郁文,3名助理全部認罪。
北院今天同步傳喚高虹安、小兔、陳奐宇及陳昱愷,沒傳王郁文,高虹安和3名助理首度在法庭相見,小兔眼睛餘光飄向高虹安,高卻撇過頭去,只專心埋首在卷證堆裡,完全不看他們一眼。
高虹安委任律師陳宗豪今天出招,強調他們有初勘所有偵訊光碟,發現一份今年4/12的王郁文開庭紀錄,當委任律師葉志飛開始抗辯犯罪事實問題後,檢察官旋即中斷錄影錄音,直到16分鐘後才恢復錄音錄影。陳宗豪說,檢方在這段時間問了什麼?王郁文又回答了什麼?
高虹安委任王世華則攤開筆錄,質疑檢方可能用錯誤方式設題目誘導王郁文認罪,而檢視其他4名共同被告的偵訊光碟和筆錄後,發現筆錄並未詳實記載,檢方涉嫌不正誘導共同被告自白。
律師指證歷歷,法官卻提醒說,被告都有律師陪同偵訊,自白有任意性,檢方也可以提出反證,況且在實務上,檢方偵查階段容許一定程度的誘導,不一定違反規定。
辯方的說法也引起檢方的反彈,公訴檢察官廖彥鈞表示,這是「非常嚴厲的指控」,必須要予以澄清。
他強調,全案有4段調查局偵訊、10段檢方偵訊,共要勘驗14段錄音錄影,如果法院全數勘驗,以檢方偵訊每次花費2到3小時、調查局約6小時來計算,若兩個月開一次庭,光勘驗就要花上28個月,勘驗就得花上2年半,這個案子審結可能要3年以上了。
廖彥鈞表示,當天偵訊王郁文時,因為委任律師多次和王郁文溝通,因此偵訊才中斷,沒有特殊原因。他也強調,黃惠玟等3名認罪共犯,都沒有爭執遭到誘導,如果律師認為筆錄不實,可以直接傳喚他們確認就好了,不需要全數勘驗。他也說,檢方也絕對沒有用錯誤的前提事實去誘使王郁文認罪,而且王郁文也未認罪。
他更說,偵查中並沒有禁止誘導,有時檢方會曉以大義,替被告進行利弊分析,這是法律允許的偵查技巧,絕對沒有違法。此外,檢方偵查筆錄只記載大綱,辯方譯文則連和案情無關事項都會記錄進去,例如「四叉貓說她(高虹安)從零用金裡借5000元沒還」,請問「四叉貓」和案子有什麼關係?
但曾擔任北檢黑金組檢察官的律師陳宗豪大嘆,檢方為什麼可以理直氣壯地講中斷錄影,卻沒有交代下文?這對人權保障而言明顯有問題,檢方說要勘驗必須花3年時間,這是錯誤的前提,辯方只是要勘驗有問題之處,而且標註每一段的起迄時間。他當庭爆料說,檢方把被告筆錄直接複製貼上成為證人筆錄上的問答,質疑檢方這樣的作法「不符合司法官訓練所的要求!」
留言 87
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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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現在連當事人想看偵訊光碟都能搞封存30年嗎?既然攸關當事人的權益,為什麼不敢供當事人檢驗?
2023年12月27日12:19
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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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的權益合理
2023年12月27日12:29
賴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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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就三年
16秒就很誇張了 44秒更不用說
竟然還搞到16分鐘!?
無罪的三年後一樣無罪
有罪的三年後一樣有罪
要判就讓人家心服口服
2023年12月27日13:36
麒任
柯文哲在政見會都能被民視消失44秒了 更何況是高虹安
2023年12月27日13:09
陳昭喜
聽檢方這麼說俺有8成把握這場司法訴訟就是政治操作
2023年12月27日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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