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提供/賣厝阿明)
實價登錄2.0新制的重點,包括:「成交資訊包含門牌及地號完整揭露」、「預售屋全面納管和即時申報」以及「屢不改正,加重罰則」,本篇針對想要購買預售屋的朋友們,用問與答的方式,協助你快速瞭解最新實價登錄2.0的規定內容喔!
文章目錄
一、誰該負責去申報實價登錄?
二、我買的預售屋在已經拿到使用執照後,再進行買賣,還需要辦理預售屋實價登錄嗎?
三、我在購買預售屋簽訂契約後,再轉賣給他人換約,需要申報嗎?
四、假如我跟建設公司簽約購買(買入價格為1000萬)後,然後我再將預售屋賣給第三人(售出價格為1200萬),並簽署讓渡書,請問預售屋實價登錄時該申報多少錢?
五、如果我買的預售屋於實價登錄申報以後,在產權移轉時,我將過戶名義指定給第三人,還需要變更申報嗎?
六、實價登錄申報時的交易日是指訂購日?還是簽訂合約日呢?
七、如果在網路社群等平台上刊登預售屋轉售的廣告貼文,有違反紅單相關規定嗎?
八、補充說明
一、誰該負責去申報實價登錄?
答:申報登錄是買賣雙方共同的義務,買賣雙方全體應以同一份申報書共同申報。
若為預售屋(自建自售),則申報人由出賣人申報;若為預售屋(委託代銷),則申報人由指定代理銷售本預售屋案件之不動產經紀業者,並填載經紀業名稱、通訊地址、統一編號等相關資料。
※申報不實將涉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
延伸閱讀:預售屋客變退料不退工是正常的嗎?
二、請問我買的預售屋在已經拿到使用執照後,再進行買賣,還需要辦理預售屋實價登錄嗎?
答: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4條第2、3款之定義,成屋是指領有使用執照,或於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完成之建築物,預售屋是指領有建造執照尚未建造完成,而以將來完成之建築物作為交易買賣的標的物。
成屋買賣:已經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築物交易,在辦理移轉登記時合併一同申報買賣實價登錄就好囉!
預售屋買賣:如果只取得建照執照,但未取得使用執照,就須依法申報預售屋實價登錄,並於辦理移轉登記時合併一同申報買賣實價登錄。
三、請問我在購買預售屋簽訂契約後,再轉賣給他人換約,需要申報嗎?
答:預售屋簽約申報後,同一標的再轉手賣給第三人者,應按下列方式辦理:
1. 原契約有解除,並由銷售者與第三人另簽訂預售契約者:需重新辦理申報,重新申報時,應於申報書25.備註欄中勾選④「解約後再次出售之交易」,並填寫原申報書序號。
2. 原契約未解除,是由買方自行以權利買賣或讓渡等方式轉賣給第三人者:免再辦理預售申報。但應注意是否有涉及紅單轉售,可能受到罰款處分。
四、假如我跟建設公司簽約購買(買入價格為1000萬)後,然後我再將預售屋賣給第三人(售出價格為1200萬),並簽署讓渡書,請問預售屋實價登錄時該申報多少錢?
答:買方與建商簽約預售屋價格為1000萬元,買方將該標的以簽訂讓渡或權利買賣等方式再轉手給第三人,售出價格為1200萬元。因建設公司與第三人並無訂立預售買賣契約,所以建設公司只對於原預售買賣的契約申報1000萬元,而有關買方轉售給第三人的金額為1200萬元之情形,則於日後辦理移轉登記同時申報買賣案件實價登錄時,於該買賣案件申報備註欄須註明權利移轉價格1200萬元(買賣案件交易總價仍填第一手價格1000萬元)。但是要特別注意是否有可能涉及紅單轉售並受罰。
五、如果我買的預售屋於實價登錄申報以後,在產權移轉時,我將過戶名義指定給第三人,還需要變更申報嗎?
答:成交後已完成預售屋實價登錄者,在產權移轉時,簽約人將過戶名義指定給第三人,因為原來的預售契約並未解約而重訂新的契約,所以不用再辦理預售屋申報,在辦理買賣移轉登記時,合併一同辦理買賣實價登錄申報即可。
六、請問實價登錄申報時的交易日是指訂購日?還是簽訂合約日呢?
答:交易日期是指簽訂合約日,不是預購日期,請依照預售屋買賣契約上所記載簽約日登載。預售屋應在簽訂買賣契約日起30天內,申報成交價格等資訊。
(圖片提供/幸福空間)
七、請問如果在網路社群等平台上刊登預售屋轉售的廣告貼文,有違反紅單相關規定嗎?
答:110年7月1日後,買方將取得的預售屋紅單,轉售給第三人,不論該紅單取得的時間點、有無賺取差價或收取報酬,都違反了紅單不得轉售的規定。若違反規定,將按戶(棟)處15萬元~100萬元罰鍰,以防止投機客炒作。
如果已簽訂完預售屋買賣契約,繳清屆期的各期應繳款項,如欲將契約轉讓他人,則必須事先以書面徵求賣方同意辦理。
實價登錄2.0明訂,預售屋的契約不能約定不利於買方的事項,例如預售屋禁止簽訂建商保留出售的權利,也禁止買受人再將紅單轉售,以及修改交屋保留款等事項,將有效打擊投資客短期哄抬炒作。
更重要的是,全面加重違規罰鍰,如果屆期未報或價格申報不實,罰鍰由3萬元至15萬元,加重至最高100萬元,紅單轉售等也可以加重處以15萬元至100萬元的罰鍰,各縣市政府地政局將全力配合新制上路,加強查核並主動出擊。
實價登錄2.0將申報責任歸屬與申報時機大幅調整,避免買賣雙方虛造價格,同時在新制規定下,實價申報時機將與預售屋簽約或成屋過戶時一同辦理,價格揭露時機提早,可以提供購屋者更即時的參考依據。
八、補充說明
登錄預售屋委託代銷契約備查,申報義務人:代銷業者
經營代銷業務,受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預售屋者,應於簽訂變更或終止委託代銷契約日起30日內,將委託代銷契約相關書件申報備查。
預售屋銷售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備查,申報義務人:銷售預售屋者
以預售屋開始銷售日期判斷,一、需先領得建造執照。二、銷售前應將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申報備查。
預售屋實價登錄,自建自售未委託代銷,申報義務人:銷售預售屋者
一、未委託代銷,由銷售預售屋者(出賣人)申報。二、應於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日起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資訊。
預售屋實價登錄,委託代銷,申報義務人:代銷業者
一、預售屋委託代銷業銷售者,由代銷業申報實價登錄。二、應於簽定買賣契約書之日起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
延伸閱讀:跟建商買了預售屋卻不能客變?為什麼?
參考資料: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實價登錄2.0(預售問題) 發布日期:110年6月15日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實價登錄2.0新舊制銜接 1.預售屋銷售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備查
賣厝阿明官網連結:https://www.54aming.com/
臉書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54aming2015
相關服務:►►► 幸福空間 - 裝修需求單
相關服務:►►► 幸福空間 - 裝修計算機
留言 6
루이위안
實屋都買不完了
買什麼預售屋💁♂️
2021年08月21日01:02
明達
還有一個重點就是治安問題(波、磁)。
2021年08月21日04:47
智淵
炒房炒地,天怒人怨,無良房仲更是可惡,會有報應的
2021年08月21日04:33
柯文哲
很多環節舉證有相當的難度,人心最難防。
2021年08月21日01:22
千影教徒No1
1000萬轉賣1200萬
不要廢話
直接說
不可以除非等20年
不然罰2400萬
這樣房價就不會壓垮台灣年輕人
2021年08月21日01:12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