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男教保員猥褻幼童!趁擦乳液摸下體、童午睡摸裙內
台北市幼兒園爆出男教保員猥褻幼童事件,一名陳姓男教保員以多種理由,包含「檢查身體」、「擦乳液」猥褻園內未滿7歲幼童,甚至對午睡時的幼童伸出狼爪,伸手到裙內觸摸幼童私密處,造成受害幼童心理創傷嚴重。台北地院審理後判陳男4個加重強制猥褻罪,各判處陳男3年6月,合併執行8年,全案目前還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男在先後任職的兩家幼兒園,陸續猥褻了4名不滿7歲的幼童,除了違反家長交代「只需擦四肢」,以擦乳液為由猥褻一名幼童,還將乳液塗抹於幼童生殖器外、也會藉由「檢查身體」對幼童強行脫褲撫摸私密處;還曾經趁幼童午睡時,伸手到幼童裙內撫摸下體,甚至被該名幼童發現他拿著手機靠近,導致幼童以為「被拍照」,另外還曾經關上燈哄騙幼童「怪物來了」,趁著幼童躲藏的時候,用手伸進私密處猥褻得逞。
台北地院審理時,陳姓男子矢口否認犯行,強辯「不小心碰到」或是「照顧所需」,法官根據受害幼童證詞、監視器畫面與驗傷報告,認定陳男惡性重大,犯後絲毫沒有悔意;受害幼童家長更是怒批陳男行徑實在惡劣,被狼爪所欺的幼童事後出現創傷反應,包含對人群產生恐懼、對校園產生恐懼、不願上學,還有洗澡時喊「上廁所的地方痛」。
法官指出,陳男利用職權對毫無防備與反抗能力的幼童伸出狼爪,嚴重妨害孩童身心發展,造成嚴重陰影;依法重判4個加重強制猥褻罪,各判陳男3年6月,合併執行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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