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長選舉訴訟兩方律師唇槍舌戰 法官多次提醒「別吵了」
國民黨蘇清泉去年以1萬多票差距落選屏東縣長,蘇清泉對開票過程疑點重重,向屏東地方法院提起選舉無效、當選無效,法院今下午繼續開準備程序庭,釐清雙方爭點,蘇清泉委任律師張靜、與屏東縣選委會委任律師湯瑞科,兩人在法庭上唇槍舌戰,法官陳怡先今多次提醒,不要吵架了。
今準備程序庭,法官先確認原告蘇清泉這方提出爭議選票的認定,蘇這方根據選舉人名冊閱覽後,認為有爭議的包括,按指印未核章616張、橫跨3欄位簽名、沒有姓名或姓名不符、簽名不符合等,共2335張爭議票,逐一詢問兩造說法。
接著問到421投開票所選票,有四名證人稱未領到選票,但選舉人名冊有領票用印,選委會這方認為有領到選票。但驗票時,卻出現用餘票有4張空白情況等,蘇清泉委任律師張靜說,這有兩種情況,開票當天事先準備,或事後塞進去,有作票。這時選委會委任律師湯瑞科回,「這是胡說八道,誣告選務人員」。
雙方你來我往唇槍舌戰,法官提醒不要動氣、不要吵架。周春米委任律師說,對方描述內容是無端、過度的臆測,片面說詞指控作票不合理。選委會律師湯瑞科說,原告提起訴訟,原告負有舉證責任的義務,原告在沒有證據的情形下舉證是一種臆測,被告描述的就是一種可能性。
開庭尾聲,法官陳怡先嚴正跟原告蘇清泉說,請原告方的訴狀、證物整理好,不要再開庭當天才提訴狀,請依規定時間內提出,這些都沒做到。她也舉台北市長選舉丁守中驗票、高雄市陳菊驗票,他們都在驗票後7天後就提書狀,但你們直到今天才提供。(屏東縣長選舉驗票是3月25日)
法官陳怡先說,3月31日當天要求在當天下午4點前提出,書記官等到傍晚6點都沒等到,結果卻到晚間9點才遞出,是要讓法官、書記官等到晚間10點嗎?另外確認庭期時,請大家配合,「書記官喬庭期時感到很卑微」,請律師尊重法院訂的庭期。
蘇清泉的委任律師吳秋麗則向法官說,「我整理這些書狀都整理到快生病了」、「沒偷懶」。法官則說,我沒有說你們偷懶,「我等你們資料等了三周,但拿到是什麼?」
今準備程序庭開2小時,訂4月24日上午9點半準備程序庭終結,並訂5月8日上午9點半言詞辯論庭。法官仍提醒蘇這方,訴狀不要再當天才提出,會讓她沒時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