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林先生,跟妻子努力存錢9年,好不容易存到200萬,想買下人生第一間房,特地找上知名連鎖房仲幫忙,事前主張不要法拍屋,也不想買到凶宅,仲介推薦他們一間永和的民宅,但簽約後才驚覺,民國92年曾有民眾,在這個地址燒炭身亡。林先生主張解約,但房仲、屋主卻置之不理,氣得他,提告對方涉嫌詐欺、背信。對此,遭指控的連鎖房仲回應,屋主並不知情、不認為這是凶宅,將靜待司法調查結果。
投訴人林先生:「(仲介)沒有很積極,要幫我們處理問題,然後我覺得說我們透過這個仲介,非常惡劣然後很差勁。」
跟妻子努力存錢9年200萬,林先生好無奈,去年7月找連鎖房屋仲介業者,對方推薦「總價960萬」,位在永和的民宅,夫妻2週後決定簽約,頭期款跟仲介費都繳了,但是…
投訴人林先生:「(仲介)再三強調跟我們,他們都有做好鄰里調查,確定不是凶宅,我們一到去那棟大樓12樓,一去12樓直接問主委,這棟房子有問題嗎,主委就直接說這間房子就是凶宅。」
記者陳韻涵:「實際來到現場觀察,林先生當時簽約的房子,就位在捷運永安市場站附近,而(林先生)他也提供,一張消防局的公文,證明說當時這個地址,在民國92年曾經發生過,非自然死亡案例。」
6樓曾經是旅館,民國92年黃姓男子在603房內燒炭自殺身亡,儘管投訴人購買的是「6樓之1」但律師說,仍屬於凶宅,林先生立刻要求解約!
投訴人林先生:「(仲介)回答非常惡劣,他說只要對方賣方呢不簽名,我們就是無法處理,我說那我的兩百萬呢,那我還要接下來,因為我不要繼續付錢了,我接下來還會有利息錢呢。」
林先生寄了存證信函,但房仲退了「仲介費」就再也不理會,氣得林先生提告仲介涉嫌詐欺、背信!其他律師說,即使返還仲介費用,仍難逃法律責任!
律師周武榮:「就算仲介退還佣金,,他所構成的詐欺或背信罪,還是必須要責任。」
對此連鎖仲介集團回應,銷售前有盡調查責任,沒有異常。曾陪同投訴人到警局查證,並非置之不理,強調屋主不知情,也不認為是凶宅,一切靜待司法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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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1
魏鴻鵬(金爵)
無良仲介,告死他!
2019年03月03日15:48
仲介叫什麼?
公佈一下
2019年03月03日16:57
買方都已經強調不買凶宅,還故意隱暪賣對方。
這個房仲有夠缺德 早晚會有報應的。
2019年03月03日21:19
black
為何不一開始就問主委不是比較快,買了之後再問也太慢了吧?
2019年03月03日18:17
南無阿彌陀佛
2019年03月03日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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