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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台糖豬肉驗出瘦肉精!連夜清查819公斤全賣掉了 台南衛生局將開罰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02月03日07:34 • 發布於 02月03日07:35

生活中心/洪正達報導

台南衛生局稽查台糖柳營廠,證實帶有瘦肉精的問題梅花豬肉產品,已有819公斤賣出。(圖/衛生局提供)
台南衛生局稽查台糖柳營廠,證實帶有瘦肉精的問題梅花豬肉產品,已有819公斤賣出。(圖/衛生局提供)

▲台南衛生局稽查台糖柳營廠,證實帶有瘦肉精的問題梅花豬肉產品,已有819公斤賣出。(圖/衛生局提供)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2月2日下午接獲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通台糖公司銷售的「梅花豬肉片」(有效日期2024.06.10),經該處檢出Cimbuterol 0.002 ppm(殘留容許量:不得檢出)與規定不符;獲報後隨即前往台糖公司柳營廠稽查,該產品非於該廠生產,而是由台糖公司畜牧場養殖之豬隻,於2023年6月7日委託屏東信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屠宰,於2023年12月11日小分切包裝,共生產2730包(每包300公克),已全數售出。

衛生局指出,目前已責令要求台糖公司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立即下架回收該批違規產品,並提供豬隻來源牧場、相關違規產品數量及下游客戶等資料,並回報下架回收情形,以通知下游所轄衛生局監督下架回收。
衛生局表示,西布特羅(Cimbuterol)為禁用瘦肉精,在台灣為不得使用,畜牧場違法使用則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將由農政單位依法處辦。

另食品業者,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違反者依同法第44條第1項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食品業者倘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切莫心存僥倖,若查獲仍販售問題產品,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強調,未來持續針對畜肉產品持續監控,針對違規業者將會嚴格要求改善,再次提醒食品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以免違規受罰。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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