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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確診勞工居家照護 可請領傷病給付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2年05月05日20:10 • 林良齊/台北報導

居家照護也可領普通傷病給付,勞動部昨日宣布,確診新冠肺炎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無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期間,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從不能工作第4日起,皆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以確保勞工給付權益。以勞保普通事故保險最高投保金額4萬5800元、居家照護10天試算,勞工可請領5343元的普通傷病給付。

若勞工是因公染疫,則可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請領職災傷病給付,以職災保險投保上限7萬2800元、居家照護10天試算,共可請領1萬6897元職災傷病給付。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說,如果是輕症居家照護,但期間又可以遠距上班繼續提供勞務,老闆應繼續給付工資,此時勞工就無法請領傷病給付;如果勞工請「特別休假」、「公傷病假」,仍屬未取得原有薪資,還是可以請領普通傷病給付。

此外,因應近日大量輕症確診者居家照護,勞動部也發布解釋令指出,如果確診新冠肺炎,並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居家照護,隔離治療期間需請病假者,請假日數併入2年內最長1年的「住院傷病假」計算,雇主也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並追溯至今年4月8日生效,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說,如果雇主以此為由扣發全勤獎金,涉嫌違反勞基法,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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