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喪假出國玩很過分?網友一面倒 說「這句話」準沒事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親人過世可給予3日至8日喪假,工資照給,但你會請好請滿嗎?一名網友因為喪事都處理完了,但還有幾天喪假沒請完,剛好之後又要出國,不知道請喪假出去完會不會觀感不佳。結果網友們看了文章後都一面倒,鼓勵原PO「請好請滿」,只要別太高調就好。
原PO在Dcard以「喪假會請滿嗎?」為題發文,表示最近祖母過世所以有6天的喪假,但真正要處理事情的日子大約只有3天,正好2個月後要出國5天,原本預計請3天特休,但現在想用剩下的喪假來請,雖然主管應該不會多問,不過還是擔心請喪假出去玩會造成觀感不佳、被貼標籤,好奇詢問大家「通常這種喪假大家都會分開請、然後請滿嗎?」
網友一面倒鼓勵原PO請好請滿,畢竟每個地方的習俗不一樣,真的不需要擔心,就當作是恢復心情,就算只是在家補眠也好,千萬別浪費這種可遇不可求的假,出國玩別太高調就好,萬一被主管發現,只要搬出「那是我與家人有重要回憶的地方,我去那與他告別」這句話,相信對方就不敢再說什麼。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8日;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6日;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3日。喪假需在100日內請完,工資照給。
網友擔心請喪假出國玩會觀感不佳。(圖/翻攝自D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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