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官移送監院 三人撤獎章
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商人翁茂鍾不當接觸遭彈劾,扯出案外案人數眾多,司法院昨開人事審議委員會,歷經七小時審議,最後決議將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最高法院前庭長顏南全、台南地院前法官蘇義洲、台南高分院前法官曾平杉、陳義仲、台灣高等法院前庭長林金村等六名法官移送監察院;另林奇福、林金村二人撤銷一等司法獎章、追繳獎勵金。
高院前庭長尤豐彥、最高法院優遇法官謝家鶴、優遇大法官蔡清遊三人撤銷司法獎章案件,待全面調查其他涉違失行為法官後再一併審議。
最高法院前庭長吳雄銘承審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件,因諸身亡依法判決不受理,沒有證據證明吳有參與翁茂鍾招待餐敘、和當事人不當接觸;且吳是否收受翁茂鍾餽贈的襯衫仍有疑慮,難認定構成應付懲戒事由,不移送監察院審查,也不撤銷一等司法獎章。
人審會作出比上周司法院還輕的決議,加上還有許多疑點未明,基層法官對司法院後續處理質疑更多。
林奇福、曾平杉昨親赴人審會陳述意見;八十二歲林奇福說「我心情很坦然」,但人審會只給他十分鐘說明,委員也沒提問。
針對司法院調查報告指林奇福和翁茂鍾不當接觸廿二次、收襯衫五次、收補品十次,林奇福說「我很冤枉」,他和翁茂鍾吃飯、見面,「廿多年前的事,很多都不記得了」,翁送禮時間為三節,他也沒穿翁送的襯衫。
他說,翁茂鍾不是百利案當事人,當時怡華公司負責人為翁川配,他直到監察院調查報告出爐,才知翁川配是翁茂鍾父親,審案期間不知翁茂鍾和百利案有關係,「翁茂鍾也沒有跟我提過、詢問過百利案」。
林奇福說,他承審百利案期間和翁茂鍾接觸八次,其中多為翁茂鍾替小孩做媒、給白包,非不當接觸;監察院依據筆記本內容認定翁茂鍾二○○一年五月卅日得知分案結果,立刻找他會面,但最高法院百利案同年六月四日才分案,「監察院根本看圖說故事」;且依據當時最高法院保密分案制度,六月四日分案只有受命法官知道,審判長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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